《劳动合同法》实施 企业用工成本变化有多大

江苏商报  2008-03-10 9:22:07   
 

  企业为用工成本算的账,《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正式实施,企业用工成本究竟有多大变化?这种变化对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发展有多大影响?

  3月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邀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副部长孙宝树,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副部长李立国就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在谈及劳动合同法时,孙宝树指出,目前劳动合同法实施不足三个月,不是修改的问题,而是要认真贯彻实施的问题。

  孙宝树指出,在许多国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这不是“铁饭碗”。企业用工增加的成本是潜在的、非常有限的。有的企业认为增加了用工成本,实际上是过去没有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了这一要求,因此感到压力。

  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的两个多月里,企业用工成本究竟有多大变化?这种变化对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发展有多大影响?是否所有的企业都明显感觉到了用人成本增加带来的压力?江苏商报将从今日起推出“企业劳动力成本现状调查”系列专题,通过深入调查,从企业、员工、专家等多个角度出发,为您直观呈现南京企业的用工及运营现状。

  部分民企成本大增

  相比几年前的热情高涨,杨海华现在的投资要谨慎许多。

  杨海华的身份很多:他是江苏丰泰景观园艺实业有限公司、南京东湖丽岛花园会所有限公司、苏州统华药品有限公司的法人,还是另外几家公司的幕后老板。不久前,杨海华卖掉了自己的一个工厂——苏州统华药品有限公司后,手上留有一笔资金,但却不敢再投资建厂了。

  杨海华投资突然变谨慎的一个原因,就是今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他的一帮“老板”朋友都在发愁:用工成本增加,加上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调整、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企业负担越来越重了。

  走访了办公用品、服装生产、商贸零售等多个行业的10余家企业。大部分企业负责人都向记者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用工成本增加至少两成以上,而且管理难度也相应提升。

  “最近两个月,我的压力特别大。”鼓楼一家酒店老板这样说。

  他算了一笔账,去年在物价上涨的背景下,酒店的利润缩小到10%,而今年他们给所有员工交齐保险,每个人每个月至少要多增加300元的支出。“我们有400名服务员,每个月就要多支出12万元,一年就要多支出144万元,酒店利润从何而来?”

  而另外一家民营企业老板李女士也有相同苦恼。陈女士从服装厂普通员工起步,5年前借了一笔资金在浦口成立了一家服装公司。近几年形势大好,服装公司也迅速壮大,员工从最初的十几个人发展到现在的上千人。

  李女士介绍,她的员工基本上都是农村的缝纫工,大多数与公司签过一份用工协议。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与他们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每个月需要缴纳一大笔社会保险。她算了一笔账,正规执行《劳动合同法》后,在每个普通工人身上,公司每月至少要支付1250元,其中仅为员工缴纳保险一项,企业每月的用工成本将增加40%。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新法实行后民营企业遭遇的一个难题,尤其对劳动力密集、规模相对较小、处于成长期的企业更是如此。从相关报道了解到,制鞋、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力成本大幅上升,受到的冲击更大。

  “新法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快速成长的民营企业影响较大。”南京仁人信息策划咨询中心总裁刘武告诉记者。

  刘武在帮企业招聘的过程中发现,今年春节期间,不少公司的分公司、办事处纷纷撤离,而一些事业单位的临时用工也纷纷压缩。“很多企业在招聘时也明显理智很多。”刘武告诉记者。

  劳动密集型企业难了

  “《劳动合同法》让劳动密集型企业更难了。”采访中,记者经常听到这样的一个观点。

  南京一家人物业保洁工程公司总经理傅九梅最近感觉压力很大,按照增加的成本核算,社会保险部分可以由被服务的企业承担,她的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部分和带薪休假部分,每月每人增加122元。

  “我们的毛利润才20%左右,增加的劳动成本就挤掉了14%,还要上缴7%的税,公司基本上不盈利。”傅九梅说。

  “劳动成本增加不多,但对我们打击很大。”南京市某企业董事长王军说,他的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以加工出口铁制品为主。王军透露,他们受到的压力有三重:

  首先是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去年一年,他所在的企业因为人民币升值利润降低了10%,预计今年将超过10%。

  其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从去年开始,国家不再鼓励加工企业出口,退税由原来的17%下调到了13%,今年5月将会再次下调到5%。

  第三,该公司去年每月工资支出为300多万元,《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每月增加20多万元。

  “成本压力将促使劳动密集型企业重新洗牌。”南京市社会科学院一位专家表示。

  统计显示,由于许多中小企业专注于追求眼前利润,而缺乏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规划与信心,中国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已从平均7.3年减少到3年左右,并有加速缩减的趋势。江苏省私营企业的平均寿命也只有7.62年。

  大批的中小企业倒下,大批的企业又随之起来,这使得中小企业错过了一次又一次从根本上重新洗牌的机会。

  面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压力,应客观面对、区别对待:对于那些低附加值又污染环境的资源密集型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倒闭,不应过于忧虑。而应该大力扶持那些有品牌、技术优势的企业,加快行业的洗牌与整合步伐,使一些企业做大做强,脱颖而出。

  “从这个角度来看,成本压力或促使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重新洗牌,为一些优秀企业的崛起提供一个契机——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也都是在经过这种阵痛之后才成长起来的。”上述专家表示。

  成本到底增加了多少

  《劳动合同法》实行后,一个劳动者到底给企业增加多少成本呢?有律师以“非正常企业”为例算了一笔账。

  以南京市一个不为员工缴纳五险、辞退员工不给经济补偿、不实行带薪休假的企业为例:

  在社会保险方面,按照南京市的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每月1189元,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保五项保险合计每人每月缴费536.73元,其中个人承担140.79元,企业每月要为一名员工缴纳社保费395.94元。

  辞退员工的企业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需要解除劳动关系,企业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按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说,企业实际上每年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是12个月,而变成了13个月。以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50元计算,企业每年要多支付850元。

  关于强制带薪休假的规定,员工在企业工作满1年以上10年以下必须带薪休假5天,否则要按照3倍工资支付加班费。企业对于这项的支出是: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照此计算,每月实际工作日为20.83天,按照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50元计算,每个工作日工资为40.8元,如果不允许员工带薪休假,企业每年要向员工支付612元。

  以上3项,企业每年为每个员工多支付6214元,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计算,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上涨了61%。

  高新企业影响不大
 
  在大部分企业喊出新法让企业办不下去的时候,有一部分企业认为新法对他们公司的影响并不大。

  范建是南京一家软件公司的老板,他解释说,他们虽然是私营企业,但他们企业在用工上一直很规范,特别是员工的福利待遇基本上都很完善,所以新法的实施对他们没有太大影响。

  “新法的实施对我现有的几个公司的影响并不大。”江苏丰泰景观园艺实业有限公司杨海华介绍。

  杨海华另外还有几个药品公司,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属于高科技型企业,对员工的素质要求比较高。公司成立几年来,现有100来名员工。杨海华介绍,虽然之前他也没有给每个员工缴保险,但高科技型企业利润相对高一些,给员工缴保险只是很小一部分支出。

  相反,姜杰和杨静的企业都是小型的私营企业,规模为500到1000人左右的制造业,新法实施前,企业的管理制度很不规范。就拿姜杰的企业来说,企业成立至今已经17年了。该企业除了一些行政和管理人员有缴纳社保外,其余员工企业均不为其缴纳社保,如果要补缴过去17年的社保,按500人来计算,那将是一笔可观的数据。

  南京仁人信息策划咨询中心总裁刘武表示,虽然目前在中国很多企业因为新法的巨大冲击不得不将公司搬往用工成本更低的国家和地区,但新法对于守法的企业,成本影响是不大的。

  江苏南京海浪律师事务所肖鹏律师则认为,《劳动合同法》旨在促使企业慢慢走向规范,逐步地完善员工的福利待遇,提高工人的生活质量。“新法不是为了加大企业的用工成本,而是帮助企业逐步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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