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玩具安全九大关键词盘点

中外玩具礼品网 2010-03-10 13:54:19   

    “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先生在他的小说《风筝》中这样定义玩具。然而,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玩具,却可能无意间成为造成儿童意外伤害,威胁儿童健康的“杀手”,让快乐童年因此蒙尘。2007年引发世界性关注的大规模玩具召回事件,将玩具安全问题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普通民众关注的消费热点之一。同时,社会公众也普遍认为,玩具安全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而是涉及企业责任、良知、意识等诸多方面的社会问题。此后的两年,世界各国在玩具安全标准,召回制度,监管举措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或进步。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包括欧美在内的主要玩具进口国纷纷修改旧的或推出新的玩具安全法规指令,让玩具制造商应接不暇。这些被称为“技术壁垒”的法规标准也加大了玩具企业的出口风险。下面,就让我们通过对过去一年几个玩具安全关键词的梳理,共同回顾一年来玩具业所经历的变化。  

    (一)CPSIA  

    2009年,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该法令是自1972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成立以来颁布的最为严厉的消费者保护法。新法案除对儿童产品实施更加严格的铅含量限制外,还对玩具和儿童护理品中的六种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NP、DIDP、DNOP)进行限制。该法案还增加了CPSC的预算,扩大其执法权力,包括对儿童产品包装及追溯性标签的要求,以及要求某些儿童产品在上市销售前必须通过CPSC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  

    从2009年2月10日起, 禁止销售某些含有特定邻苯二甲酸盐的产品,其中包括:DEHP、DBP或BBP含量超过0.1%的儿童玩具或儿童护理品;DINP、DIDP或DNOP含量超过0.1%,并且可被儿童放入口中的儿童玩具或儿童护理品。还有多项重要规定,已于同年8月14日开始实行。其中包括:  

    ·儿童产品的可接触非表面涂层材料的铅含量限值,由百万分之六百下调至百万分之三百;  

    ·儿童产品、某些家具的表面含铅涂料及油漆中的铅含量限值,由百万分之六百减至百万分之九十;  

    ·对于为12岁及以下儿童设计的儿童产品,制造商应在产品及其包装上加贴永久性清晰的追溯标签,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同时,CPSC接受建议,采纳了修订后的玩具安全标准ASTM 963-2008中的大部分内容成为CPSIA的强制标准。  

    CPSIA的实施在玩具业内产生了巨大影响。在8月14日多项重要规定正式实施后的当月,CPSC统计召回的中国玩具类产品数据就较2008年同期增加了2倍之多。  

    (二)REACH  

    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并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简称“REACH”法规)。该法规旨在对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作为有史以来最复杂,涉及范围最广的化学品管理法规,REACH法规自2007年6月1日生效,次年6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以来对生产输欧产品的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2008年10月28日首批共15个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颁布。2009年8月,ECHA(欧盟委员会成立的欧洲化学品管理署)收到了更多关于高度关注物质的提议,清单中的物质涉及家电、纺织、服装、鞋业、玩具、制药等多个行业,这意味着输欧下游产品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  

    2009年12月4日,ECHA成员国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将新一批共15个物质确定为高关注度物质。2010年1月13日,其中的14种物质已经被正式确认,REACH高关注度物质将增至29种。这些化学物质有可能运用于制造涂料,木材防腐油、涂料、防潮层、阻燃剂等。随着SVHC数量的增加,受关注的化学品范围逐渐扩大,企业不得不为使用更加环保的原材料,更加安全的工艺而支付更多成本,生产商和零售商因此面临巨大的出口风险。  

    表面上,REACH法规对中国的出口企业有着很大的杀伤力,但长远来看,积极、合理地应对REACH将促使企业在产业升级,产品结构,经营理念等方面迅速与国际接轨,从而引导企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此外,良好的应对方案还能帮助企业减少注册成本,完善产品质量,拓宽欧盟市场。  

    (三)富马酸二甲酯(DMFU)  

    富马酸二甲酯(简称DMFU),通常被用作防腐防霉剂,常用于皮革、鞋类、纺织品、木竹制品等保存、运输过程中的杀菌防霉处理。肉眼不可见,极易挥发,人体接触、吸入或摄取后会对皮肤、眼睛、粘膜和上呼吸道产生刺激甚至伤害。2008年年底,欧盟方面就陆续通报了多起消费者因接触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鞋、皮沙发等而产生皮肤过敏、急性湿疹及灼伤的案例。  

    2009年3月17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要求各成员国保证不将含有生物杀灭剂富马酸二甲酯(DMFU)的产品投放市场或销售该产品的决议》(2009 /251 /EC),要求自2009年5月1日起,欧盟各成员国禁止将DMFU含量超过0.1毫克/千克的消费品投放或在市场上销售,已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销售的含有DMFU的产品应从市场上和消费者处回收。该决定为过渡性指令,有效期截至2010年3月15日。期间若未发现更好的解决方案,欧委会将考虑延长执行1年。  

    迄今为止,由于产品中富马酸二甲酯(DMFU)超过限值,欧盟各国已发起了多起召回。其中,鞋类、沙发、座椅等占召回总量的九成以上。除此以外,召回还涉及到玩具、服装等产品。 

    (四)双酚A  

    双酚A(BPA)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塑料制造的化学物质,使用史已达50多年,广泛用于包括婴儿奶瓶和水瓶在内的各类日常用品,几乎所有食品和饮料罐的内壁表层都使用到含有双酚A的环氧树脂。双酚A具有较低的急性毒性,但可导致内分泌紊乱。低剂量的双酚A模仿人体自身的荷尔蒙,可能引起健康负效应,长期低剂量摄入双酚A可以导致人体慢性中毒。

    加拿大于2008年宣布双酚A为有毒化学物质,并提案禁止在婴儿奶瓶的制作过程中使用,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双酚A列为有毒化学物质的国家。此后,美国各级政府也纷纷颁布了相关禁令,明尼苏达州、康涅狄格州、芝加哥市、伊利诺斯州、马里兰州等地均已提案禁止使用该物质。  

    2009年3月,美国国会提案禁止在“可重复使用的食品容器”和“其它食品容器”中使用双酚A。根据提案,(整体或部分)含有双酚A或可释放双酚A进入食品的食品(或饮料)容器将受到禁止。  

    日前,美国一参议员提交了一项要求对美国范围内所有含双酚A的儿童包装食品实施禁令的新立法。新立法内容包括禁止在三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内使用双酚A,同时将加强禁令的实施范围,对藐视法案条例的制造商、进口商和零售商店实施严格的惩罚。立法也要求对用于制造塑料容器的材料进行检测,以确保成品容器不含双酚A物质。  

    美国的禁令一旦实施,将对我国相关产业产生影响,产品涉及水壶、塑料杯、厨房餐具和其他食品容器。  

    (五)欧盟玩具新指令2009/48/EC  

    2009年6月30日,欧盟官方发布了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并于同年7月20日实施。  

    相对于原来的88/378/EEC指令,2009/48/EC在玩具的定义和范围的明确、化学性能、物理和机械性能、警告标志、CE标志的可视性上都做出了新要求。  

    新指令明确了“设计为或者预定为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中使用的产品,无论是否是专用的产品。”都是玩具的概念,这无形中扩大了玩具指令的适用范围。  

    玩具化学安全性要求的加强是新指令最主要的变化。具体体现在:迁移元素限制种类大幅增加、限量值大幅降低;首次引入针对玩具中CMR(致癌、致基因突变或致生殖毒性)物质的特别条款;将玩具中禁用的重金属物质由原来的8种扩大到19种,另外有55种致敏性香剂被禁止使用在玩具中,有11种致敏性香剂要求被标识;禁止生产和销售若干类不符合其他法例(包括化妆品指令和有关食品接触物料的指令)的相关玩具。此外,新指令还明确玩具产品应满足包括REACH法规在内的欧盟通用化学品条例要求。  

    在物理和机械性能的窒息风险上,88/378/EEC指令主要是针对3岁以下儿童而制定禁止出现小部件以避免引起吞食窒息危险,新指令在此基础上强调避免发生因小部件产生窒息,以及因与其他产品结合带来的窒息危险,例如带吸盘的玩具,或与食品一起售卖的玩具;在食品中或与食品混合在一起的玩具必须单独包装,以及标明相关警告。同时,新指令在对玩具的一般警告语和特殊警告语的使用上,对CE的可视性方面也增加了新的要求。  

    为便于玩具行业适应新欧盟玩具安全指令的要求,欧盟给出了两年过渡期,而对于化学方面的要求,过渡期延长至四年。在过渡期内,符合88/378/EEC的玩具仍然可以投放欧盟市场。  

    (六)有机锡化合物  

    2009年5月28日,欧盟通过了2009/425/EC决议,要求从2010年7月1日起在所有消费品中限制使用某些有机锡化合物。  

    决议要求,消费品或消费品组件中的三丁锡(TBT)化合物、三苯基锡(TPT)化合物、二丁基锡(DBT)化合物以及二辛基锡(DOT)化合物所含的锡浓度不得超过0.1%。不符合禁令要求的商品不得在决议生效日之后上市,已在欧盟使用的商品在生效日之前仍可继续使用。  

    新决议关注的有机锡化合物(TBT &TPT)广泛应用于消费品中。例如儿童护理用品,尿布,鞋的内底,袜子和运动衣的抗菌整理,聚氨酯泡沫生产过程中的添加剂,PVC生产过程中的稳定剂或硅橡胶生产过程中的催化剂等。有机锡化合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都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七)ASTM F963-2008  

    2009年2月17日,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公布了新版《玩具安全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ASTM F963-2008)。 该标准在ASTM F963-07E1版本的基础上加入了一些新的要求,涉及到噪声、折叠机构和铰链、磁铁、溜溜球、带有球形末端的玩具、下颚陷入危险和燃烧测试等方面。2009年8月16日正式生效并取代原有的ASTM F963-07。 从2009年2月10日起,ASTM F963由自愿性标准转变为强制性标准。  

    ·声学----推/拉玩具通过噪声测试的连续声音要求由脉冲声音所取代。  

    ·磁体----修改了危险磁铁的尺寸限定和滥用测试与循环测试,以及可能受到伤害的儿童的年龄。  

    ·系弹力绳的溜溜球----增加了对手腕带或脚踝带长于70厘米、意图踢出或抛出后接回来的运动球的豁免。  

    ·带有球形末端的玩具----增加新的防止冲击危险的要求,适用于18至48个月儿童的,带有钉、螺丝和螺栓,重量小于1.1磅(lb),并且轴杆或手柄上附有球形或半球形末端的玩具。  

    ·下额陷入手柄和方向盘的危险----这部分是F963-2008版本中新增的要求,目的是避免适用于18月以下儿童的玩具在使用中,手柄或方向盘卡住儿童的下巴而产生的后续危害。  

    ·阻燃性----主轴的概念被重新定义,同时加入了附件、绳和纸的定义,测试时的点火时间也有新要求。  

    ·玩具箱----ASTM F963-2008删除了有关玩具箱的要求,有关玩具箱的要求详见另一部标准ASTM F834。  

    ·玩具中铅的测试要求----与美国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中引述的F963-07版标准一致,没有变化。  

    (八)TSCP  

    美国“玩具安全认证方案”(Toys Safety Certification Program, 简称TSCP)是美国玩具行业协会(Toy Industry Association, 简称TIA)开发的综合性玩具认证方案,旨在协助制造商、进口商和零售商控制产品安全及合规性,同时降低回收产品的风险。符合该认证要求的玩具会被允许在产品及其包装加贴一个代表符合TSCP认证的标志,并象征玩具已通过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简称CPSC) 监督执行的法规。TSCP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启动。

   开发TSCP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体系,推动改善玩具产品的安全性,增强玩具设计、生产和测试的透明度,协助玩具业界符合CPSIA,增强美国公众对市场上销售玩具产品安全性的信心。  

    TSCP的认证范围为出口到美国市场或美国本土制造的玩具,玩具定义将根据本ASTM F963标准的最新版,即为任何未满14岁儿童设计,制造或以其为销售对象的玩物。  

    TIA对TSCP认证及标志负有最终的职责,开发、实施和维护网站平台,鼓励和促进CPSC、非政府团体、零售商、玩具制造商和消费者接受TSCP,并授权认证机构签发TSCP证书。  

    当玩具产品成功符合所有规定的认证要求,就可以加贴TSCP标志,标志的使用权将由ANSI认可的产品认证机构来颁发和管理。TSCP标志将有助于消费者、零售商、政府机构和其它有关方面识别经样品测试证实质量符合美国联邦法规要求的已获证玩具。 

    (九)各国安全指令层出不穷  

    除了对贸易技术要求严格的欧美传统市场,2009年,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以及马来西亚、越南、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纷纷提出或意欲提出不同程度的标准法规。下面就用一个简单的表格对几个主要标准的内容加以汇总。

    在全球经济状况欠佳,对外贸易积极向好尚需时日的环境下,各类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企业出口的影响尤为明显,而这也正是优胜劣汰,市场法则显效的时候。全面管控玩具完全,稳定出口,Intertek建议广大玩具出口企业:  

    一、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及能力。从原材料阶段就开始建立严格的日常管理制度,监控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当产品中的原材料、生产工艺或零部件来源发生改变时,及时进行测试,取得符合性的证书,并做好必要的产品追溯记录和产品技术档案。重视供应链管理,尤其重视对产品设计环节的监管,从根本上杜绝危险性玩具的产生。  

    二、加强对标准法规的研习和执行。时刻关注出口地相关标准的更新情况,了解受限物质的范围及限值,提高对生产工艺的改进水平。现在,每当有新标准出台或更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第三方检测行(如Intertek)等相关机构都会组织相应的技术标准培训活动,这些培训基本上都是可以免费参加的,而且还可以获得主办方提供的学习材料,和技术专家面对面交流,是出口企业质量负责人及时更新法规要求的绝好途径。  

    三、积极适应技术标准的发展潮流。 无论技术壁垒的出现出于何种原因,绿色、环保是世界工业发展主旋律的事实不可改变。技术法规和标准从客观上代表了未来消费品更健康、更环保、更安全的趋向。因此,出口企业应抱着积极的态度,加强与各方的合作,以产品标准和质量为根本,提高自身对风险的应对的能力,以每一次跨越技术壁垒为契机,提升竞争优势,稳定并扩大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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