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每年多支2亿 称绝不规避

中国经济网  2008-02-03 14:36:41   
   每年多支2亿国企绝不规避

    张思平主考九家国企工会主席《劳动合同法》知识,市总工会正就集体谈判制订相应条例

    “国企要率先遵守《劳动合同法》,企业多支出的成本,2008年压缩行政、管理费用,该支出的也一定要支出,绝不有意规避。

    ”昨天,副市长张思平与9家市属国有企业工会主席就《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进行座谈,据估算,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规范,每年将多产生出近2亿元的成本支出。市长当场表态,2008年国企必须带头按新法规范企业制度,和谐劳动关系。

    昨天,副市长张思平召集巴士集团、机场集团、燃气集团、运发、深业、农产品、盐田港、特发、地铁9家市属国有企业的工会主席,就《劳动合同法》的施行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举行了座谈会,市长希望能从多个角度深入了解新法对各个企业产生的影响及推广的情况,因此,在座谈会一开始,市长就发给大家一份问卷,就新法的知识进行了一场特殊的“考试”。

    由于企业性质不同,每家企业都在施行《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遇到不同的问题,如巴士集团若按新法的规定,一年就将增加成本1亿多元,总体来说,企业在施行新法过程中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实际上,成本上的压力还不如企业在规章制度方面面临的压力大。”张思平表示,总体上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增加的成本大概为将近2亿元,只要依法必须支出的,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费用,该出的就一定出,可以通过压缩行政、管理成本来解决。如果在履行《劳动合同法》上,国企不能带头做到,如何让其他企业做到?他要求企业工会部门在新时期创新工作方式,不要搞福利工会,而是充分发挥协调劳资关系的作用。

    “如何建立工会、劳资三方的集体协商机制?”张思平要求大家对新法引发的新问题认真研究,据与会人士透露,市总工会正在就集体谈判制订相应条例。

    新型争议案激增

    房地产业、制造业等四大行业是今年劳动争议大幅度攀升的主要行业。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昨天透露,1月份,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达到740宗,同比上升3倍。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新型劳动争议案”大量出现。如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将工龄“带到”新单位等。

    总体来看,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房地产业、制造业这四大行业是今年劳动争议大幅度攀升的主要行业。以房地产业为例,由于中天置业、创辉租售等房地产公司出现老板逃匿、资金链断裂等问题,1月份房地产行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也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23%.批发零售餐饮业、交通运输行业的案件量分别增长了15倍和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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