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高增长形势下的政策选择

 2006-09-08 9:07:49   

近期,税务部门可谓好消息不断:4月初国家税务总局披露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累计完成89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增收1429亿元。7月初又有好消息传出:今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共入库税收19332亿元(不包括关税和耕地占用税、契税),同比增长22.3%,增收3522亿元。
  其实,1994年以后,中国税收就曾现出一条“魔方”式持续高速增长轨迹)。1994年全国税收收入不过4800亿元。1994年至1997年,年均增长在1000亿元左右。但在1999年之后,税收收入的增长进入了快车道,当年跨越10000亿元大关。2003年跃增到2万亿元,短短两年后,又突破3万亿元大关。如此长的时间跨度的税收高增长,世界上也不多见,有人将其称为“人类税收发展史上的一大奇迹”(见图1)。
  面对税收的高增长,社会各界却并非同声喝彩,各方观点迥异,态度不一,叫好、兴奋、欣喜者大有其人;而担忧、质疑、批评者也不乏其人,基本上形成了肯定和否定两派,从而形成了不小的争论。
  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汇集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收增长超过GDP增长是否正常?二是宏观税负是否偏重?
  尽管各方广征博引,唇枪舌剑,但似乎都有道理,一时难以分出胜负。
  在此,笔者无意介入这场论战,但认为有两个问题值得深思:一是税收为什么连年高增长,其增长的背景是什么?二是在税收高增长的同时,钱花到哪里去了?理清这两个问题,也许对于明确高增长形势下的政策选择,更有实际意义。

高增长的背景:成人穿着孩提时代的鞋子
  从理论上来看,任何一种税收制度,都是与特定的环境相适应的,当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后,就必须及时调整税收制度。因此,税收制度与环境之间的匹配关系,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处于一种动态的调整过程之中。
  追溯一下现行税制的诞生背景,便可发现,1993年后期,中国政府亟待解决的矛盾主要有两个:一是严峻的通货膨胀。为应对当时高达20%以上的通胀率,要调动包括税制设计在内的几乎所有可能的手段,“抑热”便成了现行税制设计的一个重要着眼点;二是严峻的财政拮据,表现为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持续下滑。
  为遏制两个比重的持续下滑势头,要在税制设计中渗入增收的因子,“增收”也就成了现行税制设计的一个重要着眼点。
  这两个重要着眼点,同当时只有50%上下的税收实际征收率相遇,“宽打窄用”的理念,也就作为一种自然选择,进入税制设计过程。这就意味着,即便只着眼于5000亿元的税收收入目标,在只有50%税收实际征收率的条件下,也需事先建构一个可征收10000亿元的税制架子。所以,最后构建的税制是“宽税基、高税率”的框架。以税收收入中比重最大的增值税为例,当时就选择了具有抑制投资效应的生产型增值税,并且将基本税率定在了17%。
  世界上实行增值税的120多个国家中,绝大多数都采用了消费性增值税,我国的这一税率,相当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国家23%的税率。在企业所得税上,税率定在33%,欧洲国家多为29%左右,德国、澳大利亚经过这几年的改革,都低于30%。税前扣除项目方面,我国也作出了对劳动工资、资本故障、风险故障、研发费用等,均不作足额扣除的规定。
  在这样一种税制框架下,经济增长无疑会增加税收,但影响更直接的,也是更有力度的一个变量,则是征收率。
  根据国家税务局的测算,1994年我国税收的实际征收率为50%多一点,2003年已提升至70%以上。
  从理论上来讲,税收收入等于税基、税率与实际征收率的乘积。其中,税基与税率的乘积,可以称为理论收入。假定税基为100元,税率为20%,则税收的理论收入,应当为20元。在实际征收率为50%的情况下,20元的理论收入只能实现10元。如果将实际征收率提升至70%,则可以实现14元。这就意味着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实际征收率的提高,导致税收收入增长40%。
  如果说在1994年以后的最初几年里,税收收入的高增长,带有一定的恢复性质,也是改革的初衷的话,那么最近几年税收的高速增长,该如何判断?这种变化趋势是不是合乎规律?是不是我们想要的?这些则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自1990年代末以来,中国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第一,我国经济已从过去的资源约束型经济,转为需求约束型经济,曾经出现了通货紧缩。后来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之后,在宏观经济出现过热苗头时,又及时进行了宏观调控,目前物价基本稳定。伴随着政府经济调控能力和调控艺术的增强,针对恶性通货膨胀的税收政策,早已完成其历史使命;第二,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来看,1994年为11%左右,目前已达到20%左右,从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来看,已经由1993年的22.0%,上升到了2004年的54.9%;第三,作为当时税制设计依据之一的实际征收率,已由50%提高到70%左右。
  环境因素的变化,导致现行税制的实施基础的动摇,因此,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作出了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决定。从那时起,到2006年6月,税制改革方案有些内容已经实施了,包括以下几项:一是2004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改革了出口退税制,并在2005年10月份,又对2004年的出口退税改革方案,作了进一步调整;二是2006年1月,改进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提升,最终拿出了从800元提升到1600元费用扣除标准的方案;三是完善消费税,自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对于高档汽车,实木家具等,提升了税率;四是关于城乡税制统一。经过两到三年的演进之后,在2006年1月1日开始宣布在全国取消农业税制。
  尽管新的税制改革已经启动,但综合来看,新一轮税制改革,还没有真正的到来。主要原因是,目前中国现行的税制结构,是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的税制结构,而增值税改革和所得税改革,才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主体内容。
  目前的经济环境与1994年制定现行税制时相比,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税制改革却依然是“只闻楼梯响,未见人下来”的状态。因此,有人戏称是“已经长大成人的孩子,仍然脚穿孩提时代所购的鞋子”。
  这种比喻也许有点牵强,但却是很能发人深思的。13年基本不变的现行税制,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经济社会环境之间的不相匹配,的确已成为障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正常因素。
  从增值税来看,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这种税制给地方政府提供了一种增加投资、扩大税源的激励。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只要在本辖区内搞个工业企业,它就会给自己贡献税款。于是,地方政府就会采取各种办法招商引资,采取很多过度的亲企业政策。为此,有些地方政府廉价地从农民手里征来土地,大方地转让给企业,甚至免费使用;一些地方政府采取种种积极或消极的办法,默认企业压低工人工资,为了吸引和留住企业,也可以放宽环保标准。
  地方政府这样做当然收益颇丰,不断地上项目、吸引投资,首先带动本地GDP的高速增长,然后再带来不菲的税收收入。然而,大量的投资将带来土地、资源的消耗,不利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形成。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背后,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地方经济的粗放型增长模式。
  从企业所得税来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度并存为特征的“双轨制”所得税制模式。这种税制的特点,是对外资企业有诸多的优惠,表现在外资企业的税前扣除,多于内资企业(比如,内资企业有计税工资概念,而外资企业没有)以及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由于各种优惠政策,大大低于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平均税负,只有11%,中国一般内资企业的平均税负率,要高出一倍,达到22%,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税负率,更高达30%)。
  外资企业的上述“优势”,实际上构成了对内资企业的不公平。不公平的待遇,必然影响到内资企业的发展、以及民族经济的发展壮大,从而会导致国家经济抗风险能力大大下降。
  韩国和阿根廷都是靠利用外资、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的国家,但在遭遇金融危机之后,韩国经济能够较快恢复,而阿根廷的经济却长期难以摆脱金融危机的阴影,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韩国的民族经济比较强大,而阿根廷过于依赖外资,民族经济比较弱小。这些经验教训,必须引起重视。
  综上所述,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现行税制,其自身就有一种导致税收高增长的内在机制,由于我们目前的所处的环境,已经与当时税制设计时的环境迥然不同,并且现行税制已经在对经济增长模式的转换、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再去争论税收高增长与GDP增长,是否协调等问题,而应当利用税收高增长的时机,及时启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实施增值税的转型,以及企业所得税的并轨,并通过改革缩减流转税,逐渐提高财产税和所得税的比例,尤其是提高其在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中的比例。把政府与民众的收入和财富,捆绑在一起,激励政府服务民众。如果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源,是财产税和所得税,那政府就会想各种办法提高民众收入。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如果一项改革使所有群体都因此而受惠,或虽然只有一部分群体受惠,但其他群体的利益,也没有因此而受到损害,这就是所谓的“帕累托改进”。我们当然希望税制改革出现类似“帕累托改进”效果。但如果结果并非如此的话,政策的最终决策者,就应当权衡利弊,比较成本效益,坚决地拿出方案,果断地进行决策,决不能在犹豫迟疑中,错过有利的改革时机。
  高增长背后的支出:是谁动了我的奶酪?
  从经济学来讲,税收是牺牲学,牺牲微观利益,维护公共利益。因此,面对税收的高增长,我们还必须从支出的角度,分析钱花到哪里去了。
  下面,我们以教育经费与行政管理费为例,进行分析。
  1980年代末,原国家教委成立专门的“教育经费研讨小组”,研究我国教育经费投入规模和指标问题。该小组参照国际通用的、把公共教育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作为衡量一国政府对教育经费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根据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基本需要,提出我国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1990年代中期或到2000年,应达到发展中国家4%的平均水平。
  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财政部门又进一步将我国公共教育支出的计算口径,扩大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与国际口径相比,增加了三项: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办学支出、校办产业减免税部分用于教育的支出),并将此指标正式列入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之后又在《教育法》中作出相应规定。
  但时至今日,4%的目标仍然没有实现。根据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和中国统计年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在2002年达到最大值3.32%,但之后却又掉头向下,2003年为3.28%,2004年为2.79%。这一水平,不仅低于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水平。
  根据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的解释,行政管理费包括行政管理支出,党派团体补助支出,外交支出,公安安全支出,司法支出,法院支出,检察院支出和公检法办案费用补助。1978~2004年各年的行政管理费支出情况如图2所示。
  从图2可以看出,1978年行政管理费为52.9亿元,2004年上升到5521.98亿元,26年间增长了100多倍,大大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
  也许单纯的纵向比较,还不能全面清晰反映出我国行政管理费的情况,下面我们对此作一下国际比较。
  一是我国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2004年达到14.25%,比美国高出9个百分点;二是我国2005年税收收入达到30000亿元,税收官员为100万人左右。美国国家税务局每年税收收入1.7万亿元,税警只有10万人。日本税收收入数倍于我国的税收收入,但日本的税警只有5万人;三是2004年我国的政府采购规模达2200亿元,其中汽车采购额就高达500亿元。据保守统计,我国公车目前已达350万辆。据有关媒体报道,韩国首都汉城(首尔),一共有4辆公车。
  在财政收入规模既定的前提下,用在某一方面的支出增加,必然导致其他方面支出的减少。正是由于行政管理费等支出的巨幅增加,导致教育经费的相对减少,以及学生学费的大量增加。原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曾经说过:“我和我夫人两个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也只供得起一个孩子上大学。”这意味着,甚至连副部长这样级别的官员,单靠一个人的工资,实际上也供不起如今的一个孩子上大学。
  部长尚且如此,那收入有限的普通老百姓呢?近几年几乎每年高考之后,都有孩子考上大学,父亲或母亲撒手人寰的消息见诸报端,这是一种非常发人深思的社会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以杜绝悲剧的重演。
  这使我们联想到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
  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于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的判断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在这一基本判断下,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实施了改革开放政策。20多年来,在这一正确的政策指引下,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基本矛盾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的运动发展之中。前些年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即是一个很好的说明。“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解读这句话的寓意可以发现,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界定的基本矛盾,已经在“端起碗吃肉”的过程中淡化了,新的基本矛盾在“放下筷子骂娘”的过程中,逐步浮现出来。巨额的医疗费用、高额的学费等,成了居民难以承受的支出项目,日益增长的公共品需求与公共品供给不足的矛盾,正在进一步加剧,并逐步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面对着新的矛盾的出现,财政支出结构必须作出相应调整。但税收的“超收”对于支出结构的优化,带来了不利影响。所谓“超收”,是指实际收入数超过预算收入数的部分。
  “超收”现象的存在,一方面说明税收收入预算不准确;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预算执行的弹性较大,特别是在现行制度下,大量超收收入的使用,必然影响到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增长,在年初就已经被预测到,并被安排到年度预算支出中。而税收超收,则是“计划外”收入,其用途并未在批准的预算中反映。近年来我国的预算执行结果表明,在税收大幅度超收的同时,预算支出也基本同步“超支”,即每年有1000多亿元税收超收,未纳入年初的预算安排,而由政府在预算执行中,“自主”追加安排支出。
  如此大量的税收超收收入,由政府根据需要用于预算追加拨款,实际上打破了国家预算的整体安排和统筹规划。这也是一些“法定”支出,如教育法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支出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在年初预算审批时看起来“合法”,可结果却“不合法”的根本原因所在。
  因此,在税收高增长的情况下,我们应根据社会基本矛盾的变化,及时地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满足社会对公共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当前尤其是要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强化人大的预算决算监督,并在财政支出的具体使用上,进行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保障微观方面牺牲的“奶酪”,完整有效地转换为社会公共需要的“奶酪”,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和享受到经济增长的好处,以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良信息举报:0595-22686788][给福建轻工商会提意见][网站地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