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疫情加剧导致买方拒收案件频发,出口企业如何应对?

中国信保厦门分公司 2020-04-01 16:59:41   
目前欧美各国的疫情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封国”、“封城”、“停航”、“停运”的消息不绝于耳。随着疫情在海外迅速延烧,国外消费市场受到明显波及,欧美消费市场的关店潮已经显现。小编在这里就不一一点名,相信大家从公开渠道看到的关店名单两只手应该已经数不过来了。

我公司近期已陆续收到多宗出口企业报损的拒收案件,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要么是“货在海上漂,买方找不着”,要么是“买方想提货,但商店已关门”。通过对此类案件的全面复盘和分析总结,我们建议广大出口企业处置在途/拒收货物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合理研判在途货物的处置可行性

对于标准化订单和定制货物要做区分处理,通常情况下定制货物因买方知识产权、商标等问题而无法做转卖处理,且退运回国后如无相关授权,转内销处理亦存在实质性障碍。在此情况下,积极与买方沟通提货方案是最佳选择。对于标准化货物,且无知识产权、商标权等限制的产品,亦可以考虑转卖方案(如能短时间内找到新买方)或退运方案(如退运后预期销售收益尚能够覆盖相关费用)。


二、积极联系买方,甄别拒收原因和提货意愿

疫情“大流行”之下,快销品商店、超市陆续关停或缩短营业时间,非生活必须品销售额显著下滑,导致终端客户资金紧张和取消订单的情况频现,进而影响到买方的现金流与提货意愿。但我们也同时注意到欧美各国网络销售正在异军突起,在这一背景下,事实上买方仍有货物需求,也多倾向于延展付款期限后提货,相较于退运与弃货,适当让步、与买方共度时艰也未尝不可。


三、如需延展或变更付款条件后放货,需要做好书面确认

在与买方就在途/滞港货物达成一致的放货意向时,务必就付款金额、付款日期等事宜做好书面确认;对于已产生的港口费用(如有),也应确认好分摊比例,避免后续扯皮。


四、新订单出运前要再次评估买方风险

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动态评估老客户的履约能力、履约意愿,抗风险能力要掌握清楚。避免货物出运后面临进退维谷的窘境。


五、增加预付款比例,有效规避拒收风险

非常时刻用非常办法,提高预付款比例来加强保障,能够全额预付款就更完美了。


六、慎用信用证付款

UCP600第36条(不可抗力)规定,银行对由于天灾、暴动、骚乱、叛乱、战争、恐怖主义行为或任何罢工、停工或其无法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导致的营业中断的后果,概不负责。银行恢复营业时,对于在营业中断期间已逾期的信用证,不再进行承付或议付。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前期已表态新冠肺炎属于不可抗力,也已为部分出口企业出具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现阶段,我们不能排除国外也会过来抄作业。如因此产生纠纷而去诉诸仲裁,应该也不为出口企业所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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