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玩具有了召回规定

金华新闻网  2007-09-20 9:18:59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并实施《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据义乌玩具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介绍,《儿童玩具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生产者是缺陷儿童玩具的第一责任人。该规定要求,对于儿童玩具存在缺陷的,即使生产者生产的儿童玩具符合我国有关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但经过调查、评估认定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必须停止生产、销售,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和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积极通过完善消费说明、退货、换货、修理等方式,有效消除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害。特别对于经国家监督抽查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儿童玩具,经确认属于存在缺陷的,由国家质检总局直接责令生产者召回,并发布安全与消费预警。

  在选购儿童玩具产品的时候,家长们不仅要有意识地拒绝购买一些“三无”产品,同时也应注意玩具使用说明是否规范齐全。目前正规的玩具要看产品的标识上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是否有3C认证标志和证书编号,同时可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站www.cnca.gov.cn查验证书编号的真伪。

  玩具是儿童日常最经常接触的物品,如果没有适时地对玩具进行消毒或检查其是否有破损,就容易给小孩子的健康和安全带来隐患。

  业内专家提醒家长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家长应事先看使用说明,一般需要维护保养的玩具,在使用说明中会标明维护保养的方法,尤其是复杂的玩具或婴儿玩具。

  其次,要定期对孩子的玩具进行检查。对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应特别注意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如紧固件(如螺丝钉)是否松动;毛绒玩具上的小零件(如眼睛、鼻子等)是否松脱;塑料玩具的外壳有否破裂引起其它危险的产生等。

  第三,玩具的定期保养也不能忘。如充电的玩具应注意过量充电导致的寿命减少,干电池用完应及时取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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