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中国产品的门槛?保护屏?

中国贸易新闻网 2007-08-31 8:38:45   

  今年6月实施 明年6月注册

 企业当务之急是了解和研究法规
  近来,各地针对REACH法规的培训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相关协会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帮助企业尽快了解REACH法规,以应对即将到来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法规影响深远
  从表面上看,REACH法规只是一个单纯针对化学物质的法规,影响的只是化工产品的进出口,实际上家电、纺织、服装、鞋业、玩具、轻工、电子、汽车、制药等商品都会受到波及和伤害。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6年中欧双边贸易额达2723亿美元,其中化工品贸易额198.71亿美元,出口97.53亿美元,进口101.18亿美元。“仅看上述数据似乎化学品所占中欧双边贸易份额不太大,但其实不然,因为REACH法规除对化学物质本身有规定外,所有含有化学物质的物品在进入欧盟市场时,也被要求证明其所含化学物质已被注册。而实际上不含化学物质的商品极少,实施REACH法规的意义重大,不仅对中国,对全球贸易都有深远影响。”周纯表示。
  以受影响最直接的化工行来说,由REACH法规而增加的费用,将使我国对欧盟石油和化工产品的出口成本普遍提高,从而削弱了中国产品的竞争力,一部分中国企业甚至有可能退出欧盟市场。不仅如此,欧盟还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和化工产品来源地,特别是一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一时还离不开欧盟的供应。REACH法规实施后,高额的注册、评估费用必将转入产品成本,这些费用的增加无疑还要中国进口企业买单。
  周纯指出,随着欧盟REACH法规的实施,我国企业出口化学品的利润将大大减少,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将因出口受阻而倒闭。据估计,届时国内有20多万人将有可能因此失业。
  协会积极作为
  企业虽然是应对REACH法规的主体,但很多商协会也在积极开展多项活动,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该法规。
  据周纯介绍,早在欧盟委员会公开就REACH法规征询意见期间,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作为中国行业组织代表曾两次提出修订意见,并被欧委会作为中国意见放在其网站上。2005年以来,五矿进出口商会还多次参加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召开的应对REACH法规研讨会。2006年以来,五矿进出口商会多次与欧委会来访官员进行沟通,并参加欧盟组织召开的REACH法规研究会议。2006年12月底,在商务部世贸司的指导下,五矿进出口商会参与编制了欧盟REACH法规中国企业应对指南,目前正在组织翻译有关具体实施的RIPS指导文件,有望近日出台。2007年2月,中国REACH法规行业咨询网站www.reach-helpdesk.cn正式开通,3月至7月期间,五矿进出口商会还为全国18个省的企业举办了3次培训会。最新进展是,根据REACH法规的要求和中国企业的建议,五矿进出口商会已经正式准备在欧盟设立办事机构,为中国企业进行其产品的REACH法规代理注册。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主任官云宁也向记者表示,医药行业使用的某些精细化工产品也在REACH法规范围内,医保商会近来已组织了两期关于REACH法规的培训,同时还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企业忙于应对  REACH法规已于今年6月开始实施,但企业要到明年6月份才开始预注册。因此,企业当务之急就是要了解和研究法规,针对自己的情况做出积极应对。
  周纯表示,企业首先要了解REACH法规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并按照要求,确定自己的产品是否需要注册,哪些可以豁免,需要注册的产品在哪个时段内被要求注册,注册需要提供哪些数据。其次,必须明确注册的方式,是在欧盟设立的办事机构注册,还是与欧盟进口商进行协商请他们注册,或是请设在欧盟境内的第三方机构代理注册。
  周纯指出:上述这些问题都要从企业自身情况出发去考虑。我们不能仅用有多少企业准备注册来表示应对是否积极,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安排。

  中化江苏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集团公司明年准备参加预注册,现在正处于摸索学习阶段,真正研究透彻需要一个过程。而兰州石油化工国际事业公司出口部杨先生则表示,REACH法规要求过于苛刻,对企业而言成本增加过大,所以公司有可能放弃欧盟市场,将这一部分业务转移到美洲与东南亚市场。

  影响将逐渐显现
  国内化工行业面临重新洗牌
  REACH法规生效已过两月。目前,欧盟方面有关REACH法案的各项详细文件正在陆续下发。

  影响依时而动  REACH法规代表了一种先进的化学品管理理念,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影响甚大。据陈会明介绍,按2002年至2004年的统计数据,我国的化学品及其相关产品,如果不能满足REACH规定,每年对欧出口可能减少37亿欧元,而且我国每年数百亿欧元的输欧消费品、机电产品等将受到影响。
  陈会明具体阐述了这一影响,并强调,在产品注册成本增加,欧盟对化学品评估、许可、授权时间较长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国内企业用于研发的资金将会减少,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优势将可能逐渐丧失;由于REACH法规的实施,在欧盟处于限制级别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严重的化工产品,将转向我国生产,对我国的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影响;全球范围内,几乎所有重要化工产品都将由于一种产品,一次注册而形成垄断,每种化工产品的生产将日益集中到少数大公司手中。
  陈会明预测,随着不同级别和种类产品的注册时限相继到来,影响必将慢慢凸显。

  中小企业难过关  2003年,欧盟官方对REACH法规实施的成本有所估算。虽然与2003年相比,REACH法规现在有一些变化,但经过评估,总体费用变化不大。据估算,欧盟过去11年中,受REACH法规影响的化学品生产成本增加大约23亿欧元,REACH法规下游用户的成本增加大约5亿至13亿欧元,如果下游供应链研发和选用新替代品,下游用户的费用将增高至17以到52亿欧元。总体粗算,化工行业和下游用户受REACH法规影响的总成本大约为28亿到52亿欧元。
  REACH法规实施后,我国企业也将面临高额费用的难题,一些大型化工企业会通过雄厚的资本来消化,中小企业则没那么幸运。对此,陈会明表现出了些许无奈,企业生产成本必然会增加,主要体现在中间过程费用增加。首先表现在产品出售欧洲时,要在当地寻找
  进口商和代理商,这样企业所承担的产品安全的责任被转嫁到贸易伙伴身上,因此需要付给他们一笔费用作为补偿。其次企业要缴纳不菲的注册费用,技术文件的取得、相关信息的获取也需要交纳相关费用。最后是行政费用。上述费用加在一起,中小企业很难承受。
  陈会明明确指出,我国化工行业将重新洗牌,管理水平差、污染严重、资金缺乏的中小企业面临出局的危险。同时,陈会明也给中小企业提出建议,中小企业可以采取为大企业做供应商的方式,产品算做大企业的产成品,这样注册费用就会转由大企业来承担。
  中介涉足应慎行  “现在,我国中介代理机构正在逐步介入REACH法规的应对工作,这中间会有很多机会。”陈会明说,同时,他提醒道,“REACH法规与RosH法规及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不同,它涉及一个庞大的风险管理体系,尤其是在一些情况还没有明朗的时候,中介代理机构介入要谨慎。”
  REACH法规的出台,将防范化工产品的风险责任转移到企业身上,政府不再是风险防范的主体,这就是REACH法规与其他标准性认证的根本不同。陈会明告诉记者,像美国杜邦、德国巴斯夫等大型化工企业,都拥有良好的企业运行系统,对于化学品的信息、评估等等都有自己的风险防范体系和专业人士。而我国一些有实力的大型化工企业虽然能够承担高额的注册费用,但与国外相比还有欠缺,主要是没有风险防范的专门机构。因为如果企业聘请国外事务所作代理,费用一般都在100美元/小时左右,费用非常昂贵。因此,国家正在积极培育中介机构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除中介机构外,我国相关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也应不断提高。据陈会明介绍,检测本地化能够大大减少企业的注册成本,目前我们国家虽然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GLP(优良实验室规范)实验室,但是这并不代表欧洲不认可我们的检测成果,只是在分摊费用的时候打一些折扣。

 及时应对 加紧注册
  合理利用法规保护中国产品
  作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欧盟REACH法规的实施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不言而喻。然而,记者日前在采访北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付东辉时,他表示,需要辩证看待REACH法规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REACH未必是坏事  “欧盟推出REACH法规的根本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两个:一方面,随着各国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减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危害,欧盟提出了该法规,从这个角度说,欧盟的做法是比较先进的;另一方面,REACH法规要求过于严格,容易被理解为是一种为保护国内产业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手段。”付东辉分析道。
  付东辉介绍说,该法规对于国内大企业影响不大,这些企业资金与技术力量都较为雄厚,具有规模效应。但是,企业正处于刚刚完成资本积累的阶段,在这方面的投资还不多,应注意增加这方面的投资。
  而对中小企业而言,REACH法规的实施则会产生严重影响。“但是这也未必就是坏事。因为中小企业的出路还有很多,如中小企业可以联合起来,研究对策,共享应对信息与成果,共同承担风险;还可以转向其他市场或者转变企业发展方向。总是,中小企业的选择是多种多样的。”付东辉坦言。
  付东辉乐观地认为,虽然REACH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其他国家化学化工类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使这些国家的企业增大了出口成本,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国际贸易环境,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影响只是暂时的。如果我国产品能够及时应对,赶在其他国家之前达到标准,那REACH法规就成为了保护中国产品的屏障。
  联手将挑战变机遇  付东辉表示,讨论REACH法规对中国企业的利与弊固然重要,但目前对于企业最关键是怎样将挑战变成机遇。
  付东辉认为,该法规有个注册过渡期,即从2008年6月1日到11月30日。这段时间被欧盟规定为预注册阶段,国内企业只要提供化学品分子式就可以参加预注册。即使是这一时期,REACH法规也不会对参与预注册的企业产生很大影响。所以,国内企业要抓紧利用这一年多的时间,尽快熟悉REACH法规的要求和规则。
  此外,付东辉建议,政府应该多做工作以帮助企业达标,减小损失。
  第一,为企业提供一些技术与经济上的帮助,减轻企业负担。第二,政府应与欧盟相关部门进行磋商,争取让欧盟为我国企业提供一些直接的帮助与指导。第三,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范围内,我国应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一起就测试及注册费用与欧盟进行磋商。在全球关税普遍下降的情况下,欧盟采取这种措施,将使得出口企业成本大大升高,这就是一种技术性壁垒,因此我国应加强多边合作,维护自身权益。
  “值得注意的还有,我们要防止被别人牵着走,别人制定什么规则,我们就遵守。要敢于提出我们的疑义,这样才能比较主动。比如据测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注册、评估费用约为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需57万欧元。检测费是否太高?为保护人类健康与环境安全,我们付出的代价是否太大?关于这些我们都应该有的放矢地提出问题,并找到解决之道。”付律师最后提醒道。

  资料:  REACH法案将化学品分为非阶段物质(现有物质)和非分阶段物质(新物质)。分阶段物质指1981年前上市的化学品,欧盟市场有100204种;非分阶段物质指1981年后上市的,欧盟市场新化学品有4300多种。欧盟规定超过1吨的需要注册的化学物质有3万多种。
 注册时间表及其数量分机情况如下:
  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1日,分阶段物质的预注册;2008年6月1日开始,非分阶段物质开始注册。
  2008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1日,年产或年出口超过1000吨物质完成注册;年或年出口超过1吨的致癌、致畸和生殖毒性物质完成注册;年产或年出口超过10吨的水生毒性物质完成注册。
  2010年12月1日至2013年6月1日,年产或年出口超过100吨物质完成注册,水生毒性物质完成注册。
  2013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年产或年出口超过1吨物质完成注册。
  开始注册时的量按照制造商或进口商前三年平均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化学品的量为基准进行预注册和注册。
  如果该化学品已经注册,且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化学品的的量在预注册和注册的量的范围之内,则以后无须再注册和支付费用。
  如果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化学品的量已经增加进入下一个量级(例如从100吨/年以内到超过1000吨/年),则需要增加费用提供更多的化学品信息。(以上资料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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