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绿色贸易壁垒” 中国企业应对欧盟REACH调查

财经时报 2007-05-29 10:40:19   
    REACH已经成为继WEEE、RoHS、EUP三大环保指令之后,一波影响更大、涉及产品更广的“绿色考验”,仍有一些中国企业有“法不责众”的心理,他们认为欧盟国家不可能一夜之间拒绝中国几万种的产品    
    
    “‘REACH法规’相关的东西我还不太清楚,我们的市场主要是东南亚,欧洲只是辅助市场,应该影响不大。”
    
    面对即将生效的REACH法规,安踏(中国)有限公司负责开拓欧洲市场的一位专员言语之中还透露着陌生。
    
    REACH是欧盟规章《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根据REACH法规,欧盟市场上的3万多种化工产品必须进行注册,否则就不能继续销售。中国出口欧盟的化学原料及制品,如医药、化纤、橡胶、塑料、纺织、轻工、电子、汽车、家电、涂料等均将处于受控之列。
    
    另外,受法规影响的下游产品也将达几百万种之多。比如染料,虽不直接出口欧盟,但使用了这种染料的服装如果要出口欧盟,相关染料企业也要进行注册。
    
    现在,这则被称为“绿色贸易壁垒”的法规,就要来了。
    
    力争适应市场
    
    “我们一边在培训企业学习REACH法则,一边按照REACH法规的要求对企业的产品进行部分化学成分的检测。”福建省莆田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负责人曾素如对《财经时报》说,由于技术设备受限,他们只能对产品的化学成分进行初步检测,而更多的检测还要等待上级部门进行。
    
    REACH法规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令或法规,而是一个涵盖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安全的综合性法规。因此,生产、经营、使用化学品的企业需要了解化学物质的安全特性,了解是否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危害,同时还要有实验数据的支持。按照该法规,没有数据证明其安全性,就不能进入市场。
    
    该数据的获得以及按照REACH法规相应地完成注册、评估和授权程序,无疑会使生产和出口的成本提高。根据数据,每种物质的检测费用将高达8.5万欧元——这意味着,一些产品的出口有可能因此受阻甚至被迫退出欧盟市场,而这种影响对中国企业可能尤为突出。
    
    “注册和检测都需要钱,最终这些还是要分摊到成本中,出口业务肯定受影响。”福建莆田一家鞋厂的陈姓老板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抱怨,在他看来,REACH是“典型的绿色贸易壁垒”,但又非常无奈,毕竟“主动权在人家那里”。
    
    这位陈先生说,REACH法规的出台,虽然让他们拓展欧洲市场脚步慢了下来,但也使他们做代工的资格提高了。“坏事变好事,我们会积极提高质量和品牌建设,争取适应这个市场。”
    
    事实上,REACH已经成为继WEEE、RoHS、EUP三大环保指令之后,一波影响更大、涉及产品更广的“绿色考验”。按照欧盟有关人士声称,它将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法规迫使下游企业向上游企业提供相关化学品用途的信息,也保证了这些安全信息能在上下游产业链条上流动传播。
    
    需要未雨绸缪
    
    尽管在商务部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等部门的领导下,福建、江苏、河南等各地都在积极对出口企业应对REACH法规进行培训,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积极配合。仍有一些企业有“法不责众”的心理,他们认为欧盟国家不可能一夜之间拒绝中国几万种的产品。
    
    事实上,在欧盟REACH法案实施后,关于美日等发达国家也可能会出台类似的法案的说法也越来越多。
    
    “我们可以堵气退出欧洲市场,把市场转移到美国、日本和东南亚,要是这些国家也推行类似REACH法规,我们还能退到哪儿去呢?”誓言要积极应对的陈老板对此似乎有所准备,“我们走向国际市场,就要学会适应这种游戏规则,要学会未雨绸缪,更何况这是个大趋势。”
    
    这位陈老板说,他们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部门,搜集了相关的资料,并联系欧洲的合作伙伴,积极推进相关的注册。
    
    “早走一步,就会在市场洗牌中夺得先机。”陈老板说。
    
    与陈老板的未雨绸缪不同,同样是做皮鞋的另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正在酝酿直接到欧盟国家建厂。“就像当初TCL应对贸易壁垒直接收购欧洲的企业一为样,我们把厂直接建在欧盟国家。”这位负责人颇为得意,“就像孙悟空钻进了铁扇公主的肚子里。”
    
    链接 REACH实施时间表
    
    2007年6月 REACH生效2008年6月到2008年11月分阶段物质的预注册2010年11月 1000吨及以上产量的物质(CMR 1、 2类)注册截止期2013年6月 100吨及以上产量的物质(CMR 1、 2类)注册截止期2018年6月 1吨及以上产量的物质(CMR 1、2类)注册截止期截止期前可以自愿注册,自2008年6月起就可以提交注册文档。新物质上市流通前必须注册,其注册日期自2008年6月1日开始。
    
    REACH制度主要内容:REACH制度强调工业界的责任,制造商和进口商都必须提供相关化学品安全性信息,对化学品危险性的管理负起更大的责任,主要内容包括注册、评估和许可三部分。
    
    注册:对正在广泛使用和新发明的化学品,只要产量或一次进口量超过1吨,其生产商或进口商均须向REACH中央数据库提交相关信息。
    
    评估:要求主管机构认真审查产业提供的数据,参照产业的建议,制定符合该物质特性的检测计划。
    
    许可:对应引起极大关注的物质或其成分,如致癌、诱导基因突变或对生殖系统有害的物质等,政府主管机构应对其按某一用途的使用方式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给予具体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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