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走出去”环保指南问世

国际商报 2013-03-01 15:59:05   

为了更好地引导对外投资企业规避风险履行环境责任,实现与东道国互利共赢,商务部、环保部联合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这也是在对外投资领域我国政府针对企业环境保护行为发布的第一个专门性的保护指南。

随着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日趋频繁和多元,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热议与关注。其中环境保护成为中企海外投资所必须面对的挑战。

为此,商务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以下简称《环保指南》),并于2月28日召开中国企业“走出去”履行社会责任专题新闻发布会,积极引导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环境保护行为,在树立中国企业良好的对外形象的同时,支持投资方与东道国和谐可持续发展。

政府积极引导

在全球经济疲软的大环境下,中国企业在世界各国的投资正以可赞的速度增长着。2012年,中国境内投资者累计实现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72.2亿美元,同比增长28.6%。今年1月,中国企业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49.14亿美元,同比增长12.3%,遍布租赁业、商务服务业、采矿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众多行业。

巨大的数字背后也需企业承担更多的责任。

2000年在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全球契约”的大背景下,中国政府也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商务部更是从自身职能入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走出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使企业“自觉将社会责任纳入经营战略,完善经营模式,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指出,商务部不仅规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当地公益事业、慈善事业和环保事业,还针对相关情况,坚持对在海外进行投资发展的各类企业进行培训,通过培训班、研讨会、论坛等方式,提高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在政府的倡议与引导下,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得到企业的重视。

中冶集团在巴基斯坦山达克地区的铜矿项目为周边村民提供免费医疗和学校,每年投入超5万美元;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在金融危机期间对赞比亚铜矿坚持做到“不减产、不减员、不减资”,确保当地员工福利和待遇;沈阳机床集团在收购德国希斯公司后,持续开展属地化经营,委任德国人全权管理……从姚坚所列举的诸多实例中,可以看到中国企业在践行社会责任时所作出的努力。

探索解决环境问题

为了更好地引导对外投资企业规避风险履行环境责任,实现与东道国互利共赢,商务部、环保部联合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这也是我国政府在对外投资领域针对企业环境保护行为发布的第一个专门性的保护指南。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副会长迟长海指出:“目前仍有不少对外投资企业习惯于‘多做、少说’,与媒体、社区进行主动交流的意愿不强,也没有习惯利用‘社会责任报告’等方式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沟通。”

对此,《环保指南》倡导并鼓励企业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加强与东道国政府环保监管机构、所在社区和相关社会团体沟通;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并通过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树立形象。

一些对外投资企业已专门设立了内部部门和团队,落实健康安全环保责任,推行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等企业还定期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环保指南》还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环境社会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履行一些较为先进的环保管理实践,如清洁生产、绿色采购等,提升企业环保形象;鼓励企业研究和借鉴国际环保组织标准。

目前,中国对外投资的企业都会面临各国环保标准严宽不一的困境。“相较而言,欧美、俄罗斯等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较低,而很多发展中国家则更加严格。”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商务参赞陈林指出。

因此,“属地化”是中国对外投资企业实行环境标准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环保指南》提出,除了鼓励中国企业注重落实环境保护、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还要尊重东道国社区居民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保障劳工合法权益。

姚坚表示,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中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关乎企业自身发展战略的实现,也关乎对外投资合作的可持续发展。未来,商务部还将继续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加大培训力度和企业的绩效评价制度,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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