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0日,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品委员会(ACCC)发布了题为“供应商公报——儿童玩具和指甲油中的铅及特定元素”的公告。公告中,根据2010年1月1日生效的法定标准,ACCC概述了儿童玩具及指甲油中可接受的铅及特定元素含量,同时认可了EN 71-3、ISO 8124.3或AS/NZS ISO 8124.3以及 EN 71-7可用于符合性测试。
公告中指出了儿童玩具和指甲油中的铅和其它元素的危害,以及供应商依照上述法定标准应履行的职责。
此外,公告还对术语“儿童玩具”以及“指甲油”做出了如下定义,并明确了铅和特定元素迁移量限制的儿童玩具的适用年龄范围:
l 儿童玩具指用于6岁以下儿童玩耍的全新产品。
l 指甲油指儿童用手指及手涂抹在物体表面的糊状或胶状有色配制品。
下表列出了儿童玩具及指甲油中的铅和其它元素的可接受最大迁移量:
|
元素 |
产品(mg/kg) |
锑 |
砷 |
钡 |
镉 |
铬 |
铅 |
汞 |
硒 |
玩具含量 |
60 |
25 |
1000 |
75 |
60 |
90 |
60 |
500 |
指甲油含量 |
10 |
10 |
350 |
15 |
25 |
25 |
10 |
50 |
自2010年1月1日起,生产厂家必须确保其提供的产品中的铅和其它元素迁移量不超过澳大利亚市场上出售的儿童玩具及指甲油法定标准中规定的含量。同时,提供给澳大利亚市场的儿童玩具中的铅和其它元素的迁移量不得超过AS/NZS ISO 8124.1:2003中规定的含量,提供给澳大利亚市场的指甲油中的铅和其它元素的迁移量不得超过AS 8124.7-元素 2003第4.4条规定的含量。
对于玩具供应商
ACCC认可许多供应商已根据以下标准,而非AS/NZS ISO 8124.3:
2003检测了儿童玩具中的铅和其它元素的迁移量:
l 欧洲标准EN 71–3:1995,玩具安全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包括1995 COR 2002 和1995 AMD1 2000)(EN 71–3:1995)
l ISO 8124.3:1997或ISO 8124.3:2010,玩具安全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ACCC认为,以上检测铅和其它元素的标准与AS/NZS ISO 8124.3:200的标准基本相同。
出于调查的目的,对于根据这三种标准中的任何一种所进行的铅和其它元素迁移量测试,ACCC均认为其测试结果拥有同等效力。
但本条规定以EN 71–3:1995、ISO 8124.3:1997、AS/NZS ISO 8124.3:2003或ISO 8124.3:2010的规定为限。
对于指甲油供应商
ACCC 认可许多供应商已根据欧洲标准EN 71–7:2002,玩具安全第7部分:指甲油——要求和检测方法(EN 71–7:2002),而非AS 8124.7–2003检测了指甲油中的铅和其它元素的迁 移量。
ACCC认为,EN 71–7:2002标准与AS 8124.7–2003标准基本相同。出于调查的目的,无论是根据EN 71–7:2002 第4.4 条,或是AS 8124.7–2003第4.4条所进行的铅和其它元素迁移量测试,ACCC均认为其测试结果拥有同等效力。
供应商应注意,任何儿童玩具或指甲油如未能满足上述法定标准,ACCC将禁止其销售,并召回已经销售给消费者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