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采取行动加强消费品安全

贸发网  2009-10-27 12:45:21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表报告,勾勒如何落实由美国政府责任署提出的一连串建议,以确保进口消费品安全。政府责任署于2009年8月发表报告,建议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1)确保迅速实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的主要条文,包括制订产品实质危害清单、执行延至2010年2月10日才生效的检测及认证规定,以及按《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规定完成所有规例订立工作;(2)加强对不安全消费品的监管能力,如与海关合作收集更多关于进口货品的资料;(3)建立长远计划确保进口美国的消费品安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完全同意上述建议,并已宣布采取特别行动落实建议。    

    首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调拨更多时间及资源研究「一般缺陷」规例以及于6个月内就吹风机及抽绳提出「一般缺陷」规例议案。《消费品安全改进法》第233(a)条授权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实施规例以清楚界定足以构成「实质危害」的产品缺陷。这些规例必须建基于容易观察的特征,而这些特征亦有相关的自愿标准规管。一般缺陷规例可提高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处理未受强制标准监管产品的能力,而进口商也难以挑战一般产品规例的有效性,因此一般缺陷规例可以成为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重要监管工具。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计划为儿童上身外衣的抽绳发出一般缺陷规例,此举对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出口商在内的外国出口商影响深远。附有抽绳的外衣可能构成绞勒危险,常常需要回收。2009年首8个月,26宗服装回收个案中,18宗与于兜帽或腰间配有抽绳的儿童服装有关,但去年同期的20宗个案仅15宗与儿童服装的抽绳有关。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首8个月,中国内地的17宗同类回收个案中,有14宗与抽绳个案有关,2宗及1宗个案分别涉及窒息危险及未能符合易燃性规定。    

    此外,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有意全面实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内的检测及认证规定。这项规定现时暂缓执行,截止2010年2月10日为止。暂缓执行令推迟实行《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中若干产品的监管规定,其中包括主要供1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以及须就若干标准进行检测及认证的产品,如含铅量及易燃性。    

    另一方面,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计划在多方面加强监管进口货。首先,委员会草拟了一份谅解备忘录,就该会从??出条款。委员会正争取改变与海关于港口内的合作模式,不久将来亦可于2009年10月开始运作的商业目标分析中心获取自动目标设定系统内的舱单资料。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指出,这项措施让他们可于货品运抵美国前透过自动目标追查系统的数据,审查舱单资料,增强发现问题货品的能力。    

    政府责任署的建议亦涉及制订长达计划,确保进口美国的货品均属安全。为达成目标,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于2010年修改其策略计划,以反映市场转变对消费品的影响。新计划包括于港口加强监控能力,防止有害产品进入市场。此外,新计划也将专注进行多方面工作,包括向外国制造商宣传美国产品安全标准和最佳典范,以及协调各国制订有效的国际消费品安全框架。    

    最后,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透露,正筹备于美国驻中国大使馆内建立首个海外代表处,以便委员会向中国及其他亚洲出口地宣传美国的产品安全标准,以及与区内的产品安全监管机构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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