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与加工贸易双管为何齐下

阿里巴巴 2008-01-29 11:23:29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从9月15日起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将以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以及这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此次为何同时调整出口退税率与加工贸易政策,这其中体现了怎样的政策意图? 
  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体现了两个意图:其一,国家对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从而达到限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即“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目的,同时扩大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等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出口;其二,通过有限度地运用出口退税政策,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客观上也会减少日益扩大的贸易顺差。 
  据分析,在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调整的同时,国家一并调整加工贸易政策,与加工贸易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所扮演的“角色”有很大的关系。 
  根据近年来我国外贸发展的规律和目前我国出口企业的价值取向,在国家采取下调出口退税率的手段限制部分商品出口时,由于加工贸易享受进口保税(进口时免缴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往往会选择加工贸易方式减少出口退税率下调所带来的影响。出口退税率下调的幅度越大,企业选择加工贸易方式的驱动力就越大。 
  对外贸易方式分为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其他贸易。从1997年起,加工贸易出口额在我国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超过了50%,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加工贸易发展速度惊人,2005年加工贸易出口已占我国出口总额的54.7%。同时,由于加工贸易“两头在外”,无论是通过来料加工还是进料加工,最终产品一般都销往国外,在我国境内所形成的增值部分自然构成顺差。正因为如此,加工贸易的规模越大,相应的顺差必然也越大。
  加工贸易出口目前已成为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根据有关权威部门的统计,近年来,受国际经济形势升温和我国加入WTO等有利因素的影响,2002年~2005年我国外贸出口连年大幅增长,累计形成贸易顺差1898.8亿美元。其中,2005年形成的贸易顺差为1018.8亿美元。对顺差进行分析后发现,2005年加工贸易形成的顺差为1424.5亿美元,一般贸易顺差为353.7亿美元,其他贸易方式逆差为759.4亿美元。
  专家普遍认为,中国在当前全球加工贸易发展模式中扮演的仅仅是“世界工厂”中的一个“车间”角色,而这个“车间”的生产力水平大多是低层次的,国内企业只赚取微薄的加工费,而资源耗费、环境污染的后果,却都要由我们自己来承担。换言之,低层次加工贸易的急速扩张,不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如果仅对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而不对加工贸易政策进行调整,就会使税收调节经济运行的杠杆作用降低。这次国家在取消和降低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的同时,相应地调整了现行的加工贸易税收政策,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正是要起到“双管齐下”的作用,压缩企业在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之间的选择空间,从而使国家的宏观调控系列举措真正收到实效。 
  有关专家表示,对于加工贸易也应该采取“有保有压”的政策态度,不应一味排斥加工贸易。当今世界,一个国家的工业化建设不能闭门造车,必须参与到国际化分工中来,将国内外的资源和市场连接起来,这也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一个基本方向。我国应该充分利用现有手段,逐步减少低层次的、有毒有害、低附加值的低端加工贸易,减少贸易顺差,同时加强自身经济实力与科技实力,发展具有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产品的加工贸易,通过参与高端加工贸易,使自身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2005年,我国的沈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等国内航空企业就首次参与了世界最大客机空中客车A380的生产,此举对我国企业参与高层次国际合作与加工贸易来说具有标志性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国家五部委在第100届广交会(又称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开幕前一个月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及加工贸易税收政策,是为了给相关出口企业充足的政策适应时间。出口企业可以根据新政策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结构,并对企业利润作出及时准确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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