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申报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外经贸厅 2008-07-03 17:05:36
各有关企业及项目组织单位:
根据财政部、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企[2000]467号)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号)以及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08年度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时间为2008年5月22日开始,截止时间暂定8月22日,但将根据商务部要求进行调整。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本省(不含厦门,下同)中小企业及项目组织单位请按规定时间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007年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名单同时在省外经贸厅网站(WWW.FIET.GOV.CN)公示。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各有关企业及项目组织单位应指定专人认真如实申报2008年度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人联系信息有变动的请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
2、未在网上申请过开拓资金支持的企业及项目组织单位,须先通过网上进行资质注册,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报送承办单位,即福建省外经贸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初审,经省外经贸厅审核公示后,方可申报2008年开拓资金项目计划。
3、福建省外经贸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7875523,联系人:刘园园、郭丽云。有何意见和建议亦可向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反映,电话:0591-87270156,87097635。
4、商务部、财政部如对2008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我省将作相应变动。
福建省外经贸厅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