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计财处 2007-07-16 15:06:35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财政局,省属各外经贸企业,在榕中央外经贸企业,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现将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07]5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省(不含厦门,下同)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厅在今年3月份已通知各企业登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网站(http://smeimdf.mofcom.gov.cn/)进行2007年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请至今未报项目计划的企业,抓紧时间上网申报。计划申报网络开通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25日。
  二、2007年商务部、财政部已明确增加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的支持,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登陆网站进行企业注册和计划申报。按照网站首页中的申报指南要求,将相关的材料寄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8层,联系人:刘园园,联系电话:0591-87801008,传真:0591-87807016)。
  三、各设区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应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到有关企业,积极配合做好2007年计划申报工作。
           转发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
          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财函[2007]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07年度各省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额度及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2007年度分配地方使用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额度,现安排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额度  万元,请按此额度并结合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编制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为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自2007年开始,增加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的支持。
  (一)服务外包企业,是指根据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中长期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的服务外包提供商。
  (二)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国际认证,主要包括: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等。
  (三)符合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请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认证支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与一家或多家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年收入不低于1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占70%以上。
  2.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毕业以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70%以上。
  (四)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国际认证支持,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认证费用的50%,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累计金额不超过200万余。
  对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其它活动及软件企业进行软件或成熟度模型认证,可按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五)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支持,纳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年度项目资金计划一并上报。具体申报软件的修改和操作要求,将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站公布。
  三、2007年项目资金计划和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各省市于2007年8月20日前报商务部(财务司)、财政部(企业司),抄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对于逾期未报的省市,将暂缓拨付或扣减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2006年各省市分项目、分企业资金拨付情况(报表格式见附件),请于2007年7月31日前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00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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