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我省积极引导适应变化

福建日报  2007-06-28 8:22:07   
    6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此次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目前有关部门正积极行动,根据此次政策调整,做好政策调整后的外贸出口工作,更好地服务企业。

大幅调税体现缓解贸易摩擦决心

  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分3大类:一是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涉及553个商品代码;二是降低部分商品退税率,降幅达2至8个百分点,涉及2268个商品代码;三是部分商品改为出口免税,涉及10个商品代码,主要是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印花税票等。

  省国税局有关人士指出,如此大范围调整出口退税,体现了我国控制外贸顺差、缓解国际贸易摩擦的决心。据海关统计,今年头5个月我国外贸累计顺差857亿美元,同比增长83.1%。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抑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同时,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

  与以往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不同的是,此次调整对政策出台前签订的出口合同没有设置过渡期,但是,考虑到一些期限较长的造船合同和对外工程承包,价格难以调整,因此,规定对此前已签订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标或已经签订的价格上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涉及的出口设备和建材,于今年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完毕。

我省有关部门主动顺应调整

  取消和降低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会导致相关企业的出口商品成本提高,利润减少甚至亏损,从而抑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我省是出口大省,这样的调整,必然会对我省的出口商品带来暂时性的影响,尤其对服装、鞋帽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增长将有所抑制。

  “虽然这次调整的商品中包括服装、鞋类、机电产品等我们公司主要的出口商品,但我们已做好相应的思想准备。”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科小聂在接受采访时说,调整前,他们多次接到省有关部门的提醒,并采取相应措施,如签订合同时尽量签不确定价格的合同;多签一些短期交货的合同等。调整后,省外经贸厅、省国税局都在第一时间通知他们政策调整,使得他们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目前国税部门已进一步加快了退税办理的进度,我们有信心尽快适应政策的调整。”小聂说。

  “我们正在想方设法尽量在7月1日前抢单出口,但由于时间太紧,而且大家都在抢,船跟不上。有关部门积极想办法,帮我们解决一部分问题。”另一家外贸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面对新政策的出台,我省有关部门也积极行动,帮助企业化解政策调整带来的暂时影响。政策出台前,省各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政策调整的相关信息,认真开展分析预警,并同企业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

  政策出台后,20日下午,省政府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宣传好、理解好、运作好政策;根据新政策中涉及的具体商品目录,加强联动配合,深化、细化分析;组织企业和货源加快出口;做好口岸通关和出口退税服务;根据省“十一五”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积极培育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新的增长点,调整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导向,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扩大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21日,省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厅、财政厅、国税局、福州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自系统有关机构认真做好服务企业的工作。

  外经贸、财政、国税等部门通过各种渠道迅速将政策调整的信息及时传达到辖区内每一家进出口企业,提醒企业抓紧履约出口,能够确定船期、航班的出口货物可提前报关;

  海关、国检等口岸部门加强各业务现场的力量,特事特办,加快出口货物检验和放行,及时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和退税证明联签发手续,确保出口货物顺畅出关;

  交通、港务部门积极配合,根据报关出口的货物情况,及时调整安排所需的船期;

  外经贸部门主动加强与海关、国税、国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国税部门做好对7月1日前已签订的船舶和对外承包工程所涉及的出口设备和建材合同出口退税的登记备案工作,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准时完成登记备案手续;

  ……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才是长远之计

  对我省外贸出口而言,此次调整虽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这次政策设计时采取“有保有压”的区别政策,有利于引导企业减少“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也有利于促进我省出口商品结构升级,促进我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专家建议,企业应该正视并积极主动顺应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加快出口商品结构调整。短期而言,省国税局和福州海关有关人士建议,利用7月1日新政策前的几天时间,抓紧履约,抢单出口,争取更多的出口商品享受原有的退税政策;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企业合理测算出口成本,合理制定成交价格,在对外谈判中,不自相杀价,而是以整个行业的力量要求对方让利,提高价格;加工贸易可多采取来料或是进料加工的方式,由一般贸易转变为加工贸易;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挖掘潜力,降低商品的生产、流通费用。

  就长期而言,有关专家提出4点建议。第一,利用退税细则的区别,实施科技兴贸,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企业技术进步,通过对产品进行深加工,增加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带动产品升级换代。第二,实施自主品牌战略,鼓励出口企业积极实现由低价式恶性竞争向品牌化、差异化的竞争方式转型。第三,通过“走出去”,在境外设立直销点或投资办厂发展加工贸易,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第四,在加大内销比例上多下功夫,以适应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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