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拒收?出口企业试试这5招!
海外买方拒收货物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风险。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当海外买方拒收货物后,很多出口企业往往处理不及时、不合理,结果不仅承担了高昂的滞港费用,甚至出现钱货两空的情况。目前国际经贸形势严峻,拒收风险持续上升,为帮助小微出口企业更好应对风险,我们梳理了防范和应对拒收风险的措施和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01进口国政策调整或者外汇储备不足,导致买方无法对进口货物进行清关。
02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汇率波动,本币兑美元大幅贬值,买方需要用比之前预计更多的本币兑换等值美元。
03出口商品需求急速下降,商品价格下跌较快,导致货物到港后售卖利润缩水,甚至销售不畅。
04买方由于自身经营或财务状况遭遇困境,没有足够现金流,付款能力下降,导致无法正常支付货款提货。
05买方恶意以质量、迟出运等问题为借口不提货,迫使出口企业降价;或恶意利用当地海关政策,故意拖延提货至海关罚没拍卖时限,再以低价竞拍取得货物。
拒收风险的应对措施拒收风险发生后,会产生各类高昂费用,千万不能抱侥幸心理,置之不理。出口企业应第一时间联系货代控制货权,以快速减损为首要任务,避免拖而不决,并留存相关证据材料。处置货物要综合考虑货物基本情况、进口国市场环境及其法律制度,比较各种处置方案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金额,选择最佳减损方案。
(一)申请减免出口企业可以尝试与港口或承运人商洽,为货物申请更多的免费天数,以减少货物滞港后的费用,降低后续货物处理成本,争取更多的货物处理时间。同时也可一并请买方、货代协助,与买方所在国海关取得联系并申请延期拍卖。
(二)协商沟通积极与买方沟通,了解拒收原因,判断买方付款意愿及付款能力。对于定制货物,因可能涉及买方外观设计、商标权等问题,难以转卖,与买方沟通提货是最佳选择。沟通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出口企业可以聘请熟悉国际商法和当地法律的律师,争取在沟通过程中掌握主动;
二是如买方有提货意愿,尽可能争取买方在支付全款或一定比例的货款后提货;
三是务必对于沟通后达成的新条件,如应付款金额、具体付款日期、费用分摊比例等事宜做好书面确认;
四是如买方明确无意提货,要及时与原买方沟通好出具不反对声明书或正式的拒绝收货通知书等事宜,为后续转卖或退运创造条件。
(四)组织退运对于拒收货物是否组织退运,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该货物能否继续销售并且收回成本;
二是能否及时高效地运回。最好在退运之前就已联系明确国内的销路,避免退运后无法实现二次销售。
(五)申请弃货如果以上途径皆不可行,那么只能选择弃货。出口企业要第一时间与承运人国外代理确认当地弃货操作方法和流程,规范操作。
拒收风险产生的损失
1 各类滞港费用,如滞港费、滞箱费、堆存费等。
2 转卖货物可能产生的折价损失及转运费用。
3 退运产生的相关运费、仓储、进口清关费用及转卖损失。
4 滞留货物被当地海关罚没、销毁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损失。
防范拒收风险的建议
一是及时了解进口国政策调整,通过驻外使馆经商处、目的国海外网站、货代等多种渠道了解海关政策,掌握进口清关政策,提前知悉货物处理流程。
二是关注买方所在国汇率,在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谨慎开展交易。
关注买方风险与买方保持联系,密切关注买方动态。
一是尽可能充分了解买方。可以通过中国信保资信公司申请资信报告,或者使用“信步天下”APP,了解买方的基本情况,通过收藏买方的功能,及时获取买方动态风险信息。
二是把握货物出运的重要节点,与买方保持密切沟通。如货物装船、到港、应付款日等关键节点,及时与买方沟通,确认收货意愿和付款安排。如果买方出现失联,或提出明显不合理的折价收货方案,或明确表示无法接收货物,这些都是拒收风险发生的信号,要第一时间沟通处置。
提升违约成本对于拒收风险高发的中东、南亚、南美等地区的新合作买方,建议尽量选择更为安全的支付方式,如提高预付款比例等方式,增加买方的违约成本。
及时通报风险出口企业如果遭遇海外买方拒收风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专业追偿渠道尽早介入,提供专业的货物处理意见和建议。
|
|
|||||
|
|
|||||
· 我四家会员企业通过欧盟日用陶瓷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 | |||
· 废瓷100%再利用 ,景德镇国内首创废瓷回收新工 | |||
· 告别营业税,拥抱增值税新时代 | |||
--------------------------------------------------- | |||
· 美国税改后,世界会怎样? | |||
· 港口反垄断降低进出口物流成本 | |||
· 出货注意!法美俄等多国海关有新规定, | |||
--------------------------------------------------- | |||
· “一带一路”专利保护的新思考 | |||
· 阿根廷发布对华陶瓷卫生洁具反倾销初裁 | |||
· 欧盟日用陶瓷反倾销案期中复审公告 | |||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良信息举报:0595-22686788][给福建轻工商会提意见][网站地图]。
即时资讯 |
本月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