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类项目可申报泉州市级环保专项资金

网络收集 2017-04-14 9:47:23   

   近日2017年度泉州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项目予以补助。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截止到4月25日前。

  根据申报要求,泉州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项目库管理,未纳入年度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补助。申报项目原则上要已完工,通过验收、减排核算或获得相关机构命名的才予以补助对以下情况不予补助:应办理环评而未经环评批复的新、改、扩建项目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环保竣工验收而未经验收的项目近两年内发生环保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而未报备的企业应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信息而未开展并公开信息的重点监控企业。

  申报项目类型

  一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等项目。

  二是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重点支持2016年、2017年度减排项目,燃煤锅炉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三是区域性、行业性及重点污染源治理和清洁生产审核项目。重点支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项目,列入泉州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重点治理项目,列入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的重金属项目,以及固废利用处置企业和固废循环利用率大于70%的企业项目。

  四是建设项目技改、扩建项目。重点支持采用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以新带老,实现增产不增污的技改、扩建项目。

  五是新工艺新技术科研、推广应用项目。重点支持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的,能够达到节能减排效应、落实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项目,特别是具有高新技术含量,对区域、行业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环保产业项目。

  六是饮用水源保护、流域治理项目。重点支持列入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的整改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整治项目“晋江、洛阳江”下游地区年度泉州市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批小流域“赛水质”活动以及跨境流域综合整治的项目和党政责任书水环境考核项目。

  七是农村环境整治和自然生态保护项目。重点支持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修复等项目。

八是环境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各类型市级及以上环境教育基地创建项目。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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