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年度工业设计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截至5月30日

摘自:泉州工业设计协会 2016-05-05 15:10:04   

日前,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泉州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16市级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6年泉州市级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第一批申报工作将截至530日。

 

10项范畴可申报

 

泉州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包含10项,其中,市域内经信部门主办、行业组织承办的“工业设计在行动”、“工业设计名师讲堂”、“设计工作坊”等公益活动,且取得较好成效的;在德国IF奖、德国红点奖、美国IDEA奖、日本优良设计奖、中国国家级工业设计奖等国内外知名的工业设计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等相应奖项)且成功实现本地产业化的本地设计项目的;市域内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工业设计中心的;市域内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专业园区硬件设施建设或改造等都有一定资金补助。

泉州市鼓励企业与境内外设计机构合作。《通知》称,对引进德国、法国 、韩国、台湾知名设计公司及国内十大设计公司(或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与泉州市制造业企业对接,把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业设计对接示范项目,经专家组认定后,单个项目给予补助15万元。

 

第一批申报截至530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可按照《泉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和申报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当地县级经信、财政部门,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汇总上报泉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属企业可直接向泉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申报。申报项目通过初审后,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企业进行专项审计,并委托专家组进行评审。本次泉州市级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当年度分2个批次进行,今年第一批次截至530日,第二批次截至1031日,原则上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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