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企转型升级补贴多 最高补助可达千万元

厦门网 2016-04-08 11:26:57   

日前,《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重点扶持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和两化融合、研发创新、品牌建设、制造业服务化、物联网研发应用、管理服务等六个方面。

研发物联网应用最高补贴达百万

《办法》提出,将对实现规模化推广,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给予应用项目的本市研发单位一次性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企业参与标准体系研究、关键技术标准制定、编码标准制定和应用标准制定,以及取得国家和行业标准化工作主管机构正式颁布标准的主导企业或其他机构,还可以按照国家级、行业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采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获评定证书可补贴20

  《办法》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两化融合(指信息化和工业化的高层次结合)发展。其中,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将获得补助。

  在支持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方面,《办法》重点支持产品结构升级和产业化、主导产品及关键配套件升级改造、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等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采用事后补助或事后贴息方式,针对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且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限之前已经支付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贴息不超过两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度或补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但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以及实行一事一议的项目除外。

智能化技术改可获得设备补贴

  按照《办法》,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可按设备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对本市省级龙头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优势企业建设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按设备投资额的8%予以补助,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引进和培育智能制造行业龙头企业同样可获得补贴。对引进全球前五强的,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对智能装备制造企业产值首次超过2亿元、4亿元、10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成功并购海外或市外科技型企业的我市智能制造骨干企业,分别按核定后并购金额的10%5%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并购国内外高端品牌的,按合并后并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除了对设备等方面的硬件补贴,对企业购买智能制造工业软件也可获得补贴。《办法》显示,本市企业研发首台()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开发先进工业控制软件系统,属于国内首台()的智能制造装备和首购的先进工业软件系统,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60%给予补助,属于省内装备首台()或工业软件首购的,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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