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公布第二批8项全国首创举措

福建自贸区网 2015-06-11 15:55:01   
     6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省自贸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经国际著名管理咨询服务公司评估属于全国首创的8项创新举措,这是福建自贸试验区公布的第二批全国首创举措。
  
  一、简化CEPA及ECFA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
  
  主要内容: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对CEPA及ECFA项下的进口货物申请享受优惠关税待遇时,海关已收到出口方传输的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的,无需再行提交纸质原产地证书。改变了原先申报时必须提交原产地证书原件的做法,简化了企业报关随附单证,节约了证书寄送的成本和在途时间(平均节省1-2天)。该项措施于5月5日实施。
  
  牵头实施单位:福州海关。
  
  二、放宽直接运输判定标准
  
  主要内容: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申请享受ECFA优惠关税待遇的进口货物经第三方中转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时,海关可采用验核集装箱号及封志号的方式判定经第三方中转货物是否符合直接运输要求。这项措施突破了ECFA项下进口货物经第三方中转时,需提交货物满足直接运输规则的证明文件的硬性规定,节省了企业为获取相关证明文件而往返奔波产生的费用和时间,提高了通关效率。该项措施于5月5日实施。
  
  牵头实施单位:福州海关。
  
  三、试点海运快件进出境业务
  
  主要内容:厦门、平潭片区利用两岸海运快件平台,通过与海关、国检监管系统、台湾关贸网等对接,简化个人自用物品海关、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打造两岸海运快件中心无缝对接的物流新通道。此项举措2015年4月起实施,属于对台特色的创新举措,也是全国首创举措。尤其平潭片区利用高速船舶运载快件,兼具“空运速度,海运价格”的优势,运输成本可降低40%。
  
  牵头实施单位: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
  
  四、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高效便捷监管模式

  
  主要内容: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进出口企业、电商平台企业、仓储企业及其经营的商品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然后由代理商或进出口企业统一申报,检验检疫实施集中查验,代理商或企业确定订单信息后分批核放,并予以事后监管的工作模式。该模式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销售流向台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监测,做到风险能控制、质量有保证、责任可追溯;简化备案、申报手续,全面推广无纸化报检;对有订单信息的零售出口、直邮进口电商商品,除必要的检疫外,不实施品质检验和验证管理。对无订单信息的入境商品可以采信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平潭片区进口奶粉、婴儿纸尿裤等跨境电商货物实施了该模式。
  
  牵头实施单位: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
  
  五、对中国—东盟水产品交易所进境水产品采取“统一申报、集中查验、分批核放”模式
  
  主要内容:货物到达马尾口岸,准予先入库后查验,根据企业确定订单信息后予以分批核放,将原先在各个码头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入库的做法,改为先入库后集中查验,减少了货物滞港时间和费用,促进福州口岸打造全国进口海产品集散地。
  
  牵头实施单位:福建检验检疫局。
  
  六、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入境申报时允许免予提交台湾官方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检验检疫证书
  
  主要内容:对台湾渔船自捕入境水产品,在向检验检疫申报时,允许免于提交台湾官方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最大限度简化手续,促进了两岸水产品扩大贸易。
  
  牵头实施单位:福建检验检疫局。
  
  七、建立对台原产地证书核查机制
  
  主要内容:海关总署将原来ECFA项下原产地证书由海关总署负责核查的事权进行下放,平均每票核查节省通关时间72小时,给企业带来极大便利。该项措施从5月4日起实施。
  
  牵头实施单位:福州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
  
  八、建设两岸青年创客创新创业基地
  
  主要内容:厦门片区设立了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对某些限于外商合资、合作领域,允许台湾投资者独资,并落实了台湾青年创业者以个体工商户且无需外资备案进驻基地的政策,有利于促进两岸青年感情和事业深度融合。此项举措属于具有对台特色的全国首创举措。
    
  牵头实施单位:厦门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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