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设立为贸易活动提供公正第三方计量数据的社会公正行(站),在自贸试验区内试行物流、金融、贸易等市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免费开通馆藏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台湾标准和国际、国外标准信息网上查询和文本预览……20日,记者从厦门市质监局获悉,该局于近日颁布《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共有24条改革措施,借鉴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着力制度创新,以服务自贸区建设。
在减政放权方面,《意见》突出“宽进”原则, 取消企业最高等级计量标准考核、进口的计量器具在销售前计量检定,通过最高等级计量标准器具考核的机构,可以向社会提供相应计量校准服务。取消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格年度评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委托加工备案,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到期复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不再现场检查,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 允许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政府的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业务和发证检验任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自行选择有资格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支持区内企业设立为贸易活动提供公正第三方计量数据的社会公正行(站)。
在防范风险上,《意见》则立足“严管”二字。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将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相关信息综合纳入企业质量信用信息范围,实现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开查询,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和“黑名单”制度。改革产品质量监管模式,实施企业质量自我申明、违法线索倒查的质量监管模式。加强电子商务产品源头管控,指导电商平台企业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推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首负责任制”,在福建省率先明示电梯维保单位资质级别和质量安全管理等级,推行电梯综合责任保险试点,推进96333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建设。
《意见》同时明确,设立综合性窗口办理质监业务,开通网上服务、本市上门收件等服务。2015年8月1日起实现特种设备、计量检验检测报告网上打印;在厦门市政府要求缩减至35%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时限。在自贸试验区内试行物流、金融、贸易等市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免费开通馆藏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台湾标准和国际、国外标准信息网上查询和文本预览。支持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项、参与品牌价值测算,推动产业集中区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加大政策研究、分析评估等质量公共服务外包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