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依法适当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会议确定,集中用半年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国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立规矩、建机制,用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扼制任性收费,挖掉乱收费的病根。一是对去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取消、停征和减免的600多项收费规定进行自查、督查,必须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尤其要落实好对小微企业、服务业、保障性住房、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二是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坚决纠正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行为。三是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四是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对政府性基金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要降低征收标准。五是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举报机制,对乱收费的典型行为要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决不让各类违规收费野蛮生长,使广大企业不受滋扰、致力发展。
会议决定,为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增长、有扶有控调整产业结构,适当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一是按照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约2分钱。二是实行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将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减轻企业电费负担。继续对高耗能产业采取差别电价,并明确目录,加大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