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布力推文创产业发展八条措施

新华网 2014-11-06 8:52:20   
    近日,记者从福建省政府获悉,福建省已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多项优惠措施的出台,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发展插上了翅膀。

  鼓励现有企业发展壮大

  单个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

  为推动现有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发展壮大,福建省对年度环比新增地方税收的企业予以奖励。

  年度环比新增地方税收100万元以上的现有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按新增额的50%予以奖励。对工业设计、工艺美术研发设计、建筑设计、软件设计企业,年度环比新增地方税收50万元以下的,按新增额的70%予以奖励;年度环比新增地方税收50-100万元的,按新增额的60%予以奖励;年度环比新增地方税收1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额的50%予以奖励。

  其中,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期限暂定5年。

  此外,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将与工业同价,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组建或与其他单位共建工业设计中心的,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专项奖励。

  扶持新办或新引进企业

  给予最高8%的开办补助

  新开办或新引进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经营初期的资金压力将减轻。

  根据“八条措施”的内容,对于新办或新引进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将根据类型和注册资本金的不同档次,给予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5%-8%的开办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期限为2014-2018年。

  新开办或新引进的企业在租用、新建或购置办公用房方面也有优惠。如,租用办公用房的,可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30%-40%一次性给予最长18个月的补助;新建或购置自用办公房产的,3年内,可按该房产实际入库的房产税的30%-4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享受的办公用房补助最高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不仅如此,福建省还将推进文化等服务业领域的有序开放,放开建筑设计领域台资、外资准入限制。

  强化企业的人才支撑

  高端人才可获住房等补助

  人才是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生命力,福建省此次出台的政策将为其注入鲜活血液。

  高端紧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可按其当年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住房和生活补助,期限为2014-2018年。其中,高端紧缺人才的认定标准可由各地研究制定。

  创立人才培训基地的企业也在奖励范围之内。相关行业和产业园区、龙头企业、本科高校等共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对培训和实验基地给予适当补助。其中,经认定为动漫企业、软件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职工培训费用单独核算,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除此之外,福建省还将重点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专业点,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而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人才,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评审相关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开展“创意贷”金融支持

  鼓励老厂区老厂房改造成创意区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拥有专属的贷款渠道将不再是梦。

  “八条措施”明确指出,福建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的融合,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把企业纳入“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小微企业助保贷”等服务范围。而值得一提的是,在“微信贷”中还将设立“创意贷”,此举将直接保障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融资需求。

  不仅如此,为了充分利用城区老工业区,福建省还鼓励老厂区老厂房改造成文化创意企业集中区。“八条措施”规定,企业在改造过程中涉及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将实行“即征即奖”;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入驻集中区、取得5年以上经营权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其经营权可申请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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