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53号令,对进口自中国的未上釉瓷砖决定征收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征税税率为3.01~5.73美元/平方米,涉案产品税号为69079000。该案是2013年7月发起的,初裁替代国由立案公布的意大利转换为土耳其,初裁以土耳其对俄罗斯的平均价格10.60美元/平方米作为替代国正常价值,平均税率为4.44美元/平方米。初裁后,该案的应诉组织方--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积极推动与巴方进行价格承诺谈判,已经与巴西调查机关进行过多轮价格承诺谈判。
我商会在获得案件进展情况消息后,立即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法律部樊飞华副主任取得联系,咨询了相关情况。据樊主任介绍,参与价格承诺的企业出口配额,将根据过去3年以来的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分配。只有列入价格承诺参加企业名单的瓷砖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才能在价格承诺框架下继续对巴西出口未上釉瓷砖,且同一批出口产品生产商和出口商不一致时,生产商和出口商都必须是列入名单的企业,方可对巴出口该批产品。
近日,我商会向瓷砖出口量较大的会员企业泉州五矿集团公司、晋江顺兴陶瓷厂、闽清豪业陶瓷有限公司等几家瓷砖生产和出口企业进行了电话通报,并了解了企业参加价格承诺的意愿。据了解,未上釉瓷砖大多产自于广东佛山,福建的产品还是以釉面砖为主,未上釉瓷砖生产量很小(占产品总量不足20%),过去两年的海关出口数据也显示了我省未上釉瓷砖的出口量占比不大,如, 2012年全省对外出口瓷砖6.48亿美元(其中,未上釉瓷砖仅为0.99亿美元,占15.28%),2013年全省对外出口瓷砖7.4亿美元(其中,未上釉瓷砖仅为1亿美元,占13.51%)。大部分企业认为,我省瓷砖出口企业的客户遍布亚、欧、美洲等国家和地区,对巴西的瓷砖出口量原本就极小,今后就是有小部分要出口巴西的,也可通过与客户商量以釉面砖税号报关出口,因为未上釉瓷砖虽是说未上釉,在生产过程中其实也是有上了一层很薄的釉面的,量小的话,未上釉砖以上釉砖出口在产品的基本概念上是说得过去的,这样,税号就不是涉案产品税号了,加上原来对巴出口量就极小,而参加该案价格承诺企业今后对巴出口涉案产品的配额是要根据前三年的出口额按比例给予的,因此,参加价格承诺的意义不大。
我商会已向省公平贸易局汇报了该案的应对工作情况,该项工作得到了省公平易局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