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势增长!一季度泉州电商实现“开门红

泉州商务之窗 2020-04-24 17:13:21   

2020年1-3月,泉州市网络零售额381.5亿元,同比增长6.1%。全市农村网络零售额282.4亿元,同比增长8.0%。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20.3亿元,同比增长30.9%。

阿里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泉州有54个淘宝镇,占全省50.9%,比去年增加35个,数量居全国第一;2019年泉州有205个淘宝村,占全省64.5%,比去年增加65个,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五。

2020年,新冠疫情冲击市场经济,多个领域受到了影响,线下实体经济发展陷入瓶颈,居家的市民选择的消费渠道从线下转为线上居多,泉州在科学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引导电商企业复工复产,零售店直播带货、社区电商、农村电商等进一步发展。

具体举措如下:

1、加强电商奖补        

2月9日,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补充通知》,对 2020 年首季度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超过 2000 万元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的企业,按其首季度实际支出网络推广费用发票额 30%给予补助,最高 20 万元。

鼓励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对以 9610 海关监管方式出口,2020 年首季度交易额实现增长的企业,按其首季度交易额2%给予补助,最高50万元。

2月21日,制订出台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商贸稳定发展若干措施,主要从鼓励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扩大出口、鼓励企业从事跨境电商业务、支持企业开展新零售和餐饮企业拓展线上业务等方面对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2、做好政策宣贯

落实落细省复工复产“21条”、两稳一促“26条”、两稳一促加强版“28条”等38份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一对一”送政策上门活动,利用商务局微信公众号、重点企业微信群、行业协会平台和主要媒体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在指导电商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加强政策宣贯力度,提振企业信心。

3、加强防控工作

根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及时制订了电子商务(商贸型)行业复工导则。加强对我市淘宝镇(村)、电商园区、商协会以及电子商务企业、社区电商平台的督促指导,鼓励提倡电商企业实行错时排班、居家办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针对电商行业特点,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从业者的宣传教育,落实科学防护措施,要求电商企业认真做好员工自身疫情防控。

4、发展网红经济

落实泉州市打通“五难”操作链实施方案,利用电商园区平台和网红直播基地,发展网红经济,举办多种形式的网上商品展销活动,助力“云复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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