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经信委 2016-05-05 15:13:42   

申报项目

 

【第一项】对以市域内经信部门主办、行业组织(或行业龙头企业)承办的工业设计在行动工业设计名师讲堂设计工作坊等公益活动,且取得较好成效的,每场最高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第二项】对以泉州市经信委,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主办、工业设计协会(或龙头企业)承办的工业设计比赛活动,每场最高给予20万元经费补助。

 

【第三项】对与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管理咨询机构(团队)达成一年及以上设计辅导服务、且实际接受现场辅导超过60天以上的本地纺织服装、鞋业、水暖、机械、包袋包装、陶瓷、工艺品等行业制造业企业或工业设计企业,按其辅导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四项】对引进德国、法国 、韩国、台湾知名设计公司及国内十大设计公司(或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与我市制造业企业对接,把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业设计对接示范项目,经专家组认定后,单个项目给予补助15万元。

 

【第五项】对在德国IF奖、德国红点奖、美国IDEA奖、日本优良设计奖、中国国家级工业设计奖等国内外知名的工业设计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等相应奖项)且成功实现本地产业化的本地设计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第六项】对市域内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认定奖励,奖励资金遵循就高原则。

 

【第七项】对市域内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专业园区硬件设施建设或改造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八项】对国家级设计中心(基地)、 国内外工业设计领域突出的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境内外顶尖的工业设计公司来泉创办工业设计机构(或分支机构)的,最高给予50万元启动资金补助。

 

【第九项】对企业高管人员(含设计总监)参加市级经信部门组织或推荐的工业设计高级研修班活动的,培训费用按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人。

 

【第十项】对在市域内开设工业设计师在职培训班的高等院校,且班级学员超过50人、实际上课时间超过30天(或60个学时)的,每期最高给予5万元补助,单家机构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程序

 

企业按照《泉州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本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分别报送当地县级经信、财政部门,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汇总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属企业(单位)可直接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申报(一式四份,并附光盘)。申报项目通过初审后,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企业进行专项审计。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应认真核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注核对情况 并加盖公章。


申报时限

 

市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分2个阶段进行,截止时间分别为530日和1031日,原则上逾期不再予以受理。自本通知下发后,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其他事项申报指南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382282(市经信委)28066936(市财政局)文件及相关表格(电子版)请到市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sjxw22382282@163.com   密码:2838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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