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十二条措施要点

省商务厅  2015-05-07 15:22:12   
一、鼓励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
    省级年重点支持的境外展会数量增加至70个,并根据展会效果,实行动态调整。对企业参加成本较高的重点展会加大支持力度,对企业自主参展也给予支持。支持开展“福建品牌海丝行”等福建商品推销活动。支持重点内销型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进一步降低广交会、华交会等境内展的参展成本。
    二、加快推进品牌国际化
    鼓励自主品牌扩大出口,对获得省级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支持其自主品牌扩大出口。鼓励企业并购境外品牌。支持开展与出口品牌评价、促进、推广、保护四大体系建设相关的公共服务。
    三、支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支持3-5家省级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给予宣传推广,引导其与中小企业深度融合。对试点企业的融资贷款给予政策扶持。支持各设区市培育服务于本地区产业集群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在通关、退税、收付汇等环节提供“一对一”便利服务。
    四、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
依托阿里巴巴B2B国际电商平台,由省、市及阿里巴巴集团联合设立外贸电商诚信保障专项资金,帮助企业多渠道争取订单。支持跨境贸易电商发展,视其国际物流费用及交易额情况予以扶持。
    五、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投保扶持力度
通过省、市联动,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和开展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各设区市根据自身财力情况酌情出台相应政策。承保机构应进一步简化手续,扩大企业覆盖面。
    六、完善外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政策
适当扩大省级外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降低企业入池门槛。银行业机构应不断提升贷款审批效率,不得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对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应给予足够的信贷支持。
    七、拓展出口货源腹地
鼓励我省企业组织省外货源经省内口岸出口,加快促进“大口岸、大物流、大外贸”联动发展。
    八、支持江阴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发展
从今年起三年内,由省、市、福州保税港区共同筹集专项资金,鼓励扩大整车进口,鼓励引入龙头项目,支持汽车物流专用设施、汽车技术研发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九、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鼓励经认定的省级文化出口企业和服务外包重点企业、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发展。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及国际资质认证。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引进中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支持开展服务贸易人才培训。
    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国税部门应利用分类改革的契机,提高出口退税速度。对出口额大、信誉好、无税收违法行为的重点出口企业开辟退税绿色通道,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十一、推进“单一窗口”建设
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降低出口查验率,提高集装箱机查的比例,推动实现口岸查验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十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落实“阳光收费”制度,全省各收费单位要将涉企收费清单纳入政务公开范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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